县级体育工作得到加强。针对机构改革后县级体育工作有所滑坡的现状,经广泛调研论证,及时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体育工作的意见》,由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各地执行;研究出台了《江苏省县级体育工作考核办法》,对全省县级体育工作全面进行量化考核;设置基层体育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基层体育设施建设扶持力度。各地以组织、活动、建设为重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县级体育工作,呈现出你追我赶、奋勇争先的生动局面。
体育法治不断完善。深入贯彻实施《
体育法》、《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
反兴奋剂条例》,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和执法力度,推进以法治体。“十五”期间,体育立法取得重大进展,《
江苏省全民健身条例》是建国以来我省体育工作效力等级最高的地方性法规,《
江苏省体育经营活动监督管理规定》为依法规范体育经营活动奠定了基础。及时清理行政许可项目,逐步推行政务公开,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服务。
体育科研、教育等工作取得较大发展。深入实施“科教兴体”和“人才强体”战略。省、市、训练基地科研网络基本形成,科研队伍不断壮大,科技攻关、科技服务和推广应用能力逐步增强。江苏省国民体质与竞技能力研究中心项目通过验收。南京体育学院、高等院校体育院系以及各地体育运动学校、业余体校建设有所加强,教育结构逐步优化,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有所提高,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体育专业人才。体育对外交往的领域不断扩大,体育宣传、体育信息、体育文史以及信息化建设也都取得可喜成绩。
“十五”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国家体育总局的关心指导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全省体育系统牢固树立发展是硬道理的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发展机遇,创新发展思路,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
我省体育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突出表现在:体育工作基础比较薄弱,体育改革相对滞后,社会化、市场化程度不高,现行体育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还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体育事业特别是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发展仍然不快,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与全社会体育资源不足的矛盾依然比较突出;业余训练工作有所削弱,竞技体育优势项目和尖子运动员不多,后备力量比较薄弱,科学训练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全省体育工作不够平衡,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体育发展差距仍然较大;体育产业总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政策尚不完善,市场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体育队伍建设不能适应改革开放和体育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队伍整体素质、自主创新能力亟需提升。这些问题和矛盾需要在“十一五”期间逐步加以解决。
本世纪头20年,是我国我省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十一五”时期尤为关键。这一时期,江苏经济社会正处在工业化转型期、城市化加速期、市场化完善期和国际化提升期,经济结构快速调整,社会结构加快转型,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向高层次、宽领域、大纵深方向发展。江苏体育也将迎来一个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新阶段。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伟大目标,把提高全民族的健康素质和建立比较完善的全民健身体系列入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十六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十六届四中全会要求狠抓包括体育在内的薄弱环节,提高体育的服务能力;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全民健康素质的战略要求;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九大目标和任务。这些都对体育工作提出了新的使命和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