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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创建无烟草广告城市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活动。卫生、教育、宣传、交通、文化、体育等部门广泛深入开展公共场所禁烟、各类人群控烟和戒烟的健康教育活动,特别要做好中、小学生的禁烟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广大民众对吸烟有害健康的认识,增强控烟自觉性,提高健康素质和文明程度。

  (四)深入开展创建无吸烟单位活动。各级爱卫办、健康教育机构要继续组织开展无吸烟单位检查评比活动,巩固并不断扩大无吸烟单位创建成果。

  (五)市爱卫办负责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对我市烟草广告进行执法监督检查和治理整顿,负责完成创建资料的汇总上报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工作部署、宣传动员阶段(2007年1月)

  组织开展对晋城市行政区划范围内各种形式的烟草广告设置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发布《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烟草广告的通告》。

  (二)检查整治阶段(2007年3月)

  1、组织开展对各种形式烟草广告的执法检查,清理取缔烟草广告。
  2、组织开展公共场所控烟执法检查。
  3、各有关部门完成执法检查和烟草广告清理取缔等有关工作任务,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送市爱卫办汇总上报。

  (三)审评阶段(2007年4月)

  1、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晋城市创建“全国无烟草广告城市”进展情况;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加以整改。
  2、在自检的基础上,接受省烟草与健康协会专家考评组对我市清理无烟草广告工作和控烟工作进行考核评审,考核评审过后,向中国吸烟与健康协会报送《申报书》及相关资料,申请考核验收。

  (四)正式验收阶段(2007年9-10月)

  接受中国吸烟与健康协会专家评审组检查考核验收。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创建全国无烟草广告城市工作,成立“晋城市创建全国无烟草广告城市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创建工作。

  组  长:李章宏  副市长
  副 组 长:张廷魁  市爱卫会副主任
       王 宽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铁花  市爱卫会办公室主任
  技术顾问:卫茂泉 山西省烟草与健康协会常务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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