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发挥好城市退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鼓励城市退休的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政府举办的农村或社区卫生机构服务。对达到退休年龄的高级卫生技术资格专家,自愿到农村或社区卫生机构服务的,可比照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的有关政策,延长其退休年龄,延长时间不超过5年。这部分人员也可以办理退休手续后,由农村或社区卫生机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支付相应报酬。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采取相应措施,吸引城市医疗卫生机构离、退休医务人员和城市富余医务人员到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在区域卫生规划原则的指导下,鼓励上述医务人员到农村举办当地需要的医疗机构。
6.深入实施苏南各市对口支援苏北各市农村卫生工作。严格执行省卫生厅《关于支持苏北地区卫生事业发展工作方案》,进一步深入开展苏南5市对口支援苏北5市的活动。南京市、常州市、镇江市、无锡市和苏州市分别对口支援淮安市、盐城市、连云港市、徐州市和宿迁市。苏南各市要以加强苏北地区县、乡两级卫生队伍建设为主要内容,修改完善对口支援工作方案。对口支援的形式要多样,包括派出医疗卫生专家队伍进驻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高级职称之前到苏北农村服务,县以上医疗卫生机构领导上岗之前到苏北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挂职锻炼,进行设备支援,经费扶持和接受人员进修等。苏南各市在制定对口支援工作方案之前,要深入苏北受援地区进行调查研究,明确当地的相应需求,确保方案科学、具体及可操作。
7.建立全省市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农村和社区卫生机构的制度。全省所有政府举办的三级医院(含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都要对口支援1所或1所以上农村县级医院。省、市两级15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年选择1所或1所以上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对口支援关系。省级三级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口支援苏北县级机构,苏南5市三级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口支援苏北挂钩地区的县级机构,苏中、苏北8市三级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口支援辖区内的县级机构。各市、县属二级医院都要对口支援1所乡镇卫生院,其中苏南可对口支援苏北挂钩地区的乡镇卫生院。
各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规划安排城市医院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口支援要讲究实效,城市医院可以采取定期不定期到对口支援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巡回医疗、会诊、开设专题讲座、接受咨询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技术指导,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推广适宜技术、适宜项目,促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完善功能;可以接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进修和参与组织培训,进修、培训内容要符合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特点,满足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岗位职责需求。受援机构要根据自身实际,明确需要受援的重点。支援医院要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经常性的沟通制度,及时了解、掌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需求,确保支援的有效性。城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也要结合本机构的功能和任务,积极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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