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关于城市卫生支援城乡基层卫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苏卫办〔2006〕90号)
各市卫生局、教育局、财政局、人事局:
为切实加强我省农村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协调发展,逐步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根据省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我们研究制定了《关于城市卫生支援城乡基层卫生工作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城市卫生支援城乡基层卫生工作的意见
江苏省卫生厅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人事厅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
关于城市卫生支援城乡基层卫生工作的意见
(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
为加强农村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我省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和建设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总体要求,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02]13号)、《
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和卫生部等部门《关于
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的通知》(卫医发[2005]165号)的各项部署,逐步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现就城市卫生支援城乡基层卫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1.提高对城市卫生支援城乡基层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布局不合理及结构失衡,是造成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原因之一。长期以来,城乡基层卫生工作一直比较薄弱。加强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工作,夯实城乡卫生工作基础,是现阶段卫生工作的战略选择,也是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加快发展农村卫生事业,更好地保护和增进农民健康,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加快发展社区卫生事业,构建城市两级分工、双向转诊的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既是优化城市卫生资源配置,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切入点,也是带动和促进卫生综合改革的交汇点。城市卫生支援城乡基层卫生工作,是加强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工作的有效途径,具有见效快、成本低、易实施的特点,对于调整不合理的卫生资源结构和布局,更好地发挥城市大中型医院及其他卫生机构的人才、技术、管理和设备优势,充分利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的卫生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城市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提高对支援城乡基层卫生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支援城乡基层卫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