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教育。学校应根据季节变化,有针对性地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防病意识和防病能力。近期,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冬季传染病预防,采取健康教育课、晨会、班会、广播电视、宣传橱窗、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卫生防病教育,特别要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如:打喷嚏、咳嗽时应使用纸巾、手帕并掩着口鼻,不要直接面对他人打喷嚏、咳嗽;接触病人及呼吸道分泌物后要立即洗手,看护患者要带口罩;不要喝生水,生吃瓜果要洗净等;减少和避免到人群集中、空气流通不好的场所活动;有病要及时就医并居家休息;要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组织好课间体育活动,保持充足的休息,注意保暖,加强营养,均衡饮食,增强体质、提高机体抵御疾病的能力。学校要以家长书等形式将防治知识告知家长,尤其注意不要让学生带病上课。
五、做好学校传染病流行预警工作。根据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开展学生因病缺课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有关监测学校要做好监测工作,及时将学生因病缺课情况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机构将根据监测结果以及我省传染病流行趋势及时对传染病流行作出预警。其他学校也应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统计,宿舍、班级兼职卫生员如发现有发热、咳嗽、皮疹等学生,应及时报告学校校医或保健教师,当学校1天内同一班级出现相似症状3人或以上时,要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跟踪了解学生病情,为及时进行预警做好基础性工作。今后,我厅将在江苏教育网及时公布学校传染病流行预警及相关防控信息。
六、落实学校传染病报告制度。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校要按照省卫生厅和省教育厅转发的《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苏卫疾控 [2006]30号)要求,明确学校传染病疫情的报告人,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控与报告制度,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在第一时间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以确保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有效控制传染病在学校蔓延。要加强传染病流行事件的结案报告工作,将事件的处理结果、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及时报送我厅。请各市教育局和各高等学校于1月26日前将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名单(见附件)报我厅体卫艺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