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15-49岁人口中,城市居民对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农村居民达到80%以上,流动人口达到80%以上,校内青少年达到95%以上,校外青少年达到80%以上。
3.机场、车站、港口码头、出入境口岸等公共场所90%以上设置艾滋病防治大型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候机(车、船)室85%以上放置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材料。
4.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100%接受过艾滋病防治政策和相关知识培训;市级艾滋病防治政策宣讲团宣讲覆盖100%的乡镇、街道,县级艾滋病防治政策宣讲团宣讲覆盖90%的村、居委会。
5.城市社区和乡镇卫生服务人员95%以上、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的卫生服务人员75%以上接受过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提供孕产期保健和助产服务人员95%以上接受过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和技能培训。
6.承担艾滋病检测工作的人员95%以上接受过自愿咨询检测专业培训;艾滋病防治专职人员95%以上接受过自愿咨询检测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
7.有效干预措施覆盖当地90%以上的主要高危人群和流动人口。
8.宾馆、旅店、美容美发、歌舞娱乐、桑拿浴室、按摩足浴等公共场所安全套和艾滋病防治宣传资料放置率达到90%以上。
9.药物维持治疗门诊为70%以上符合条件的吸食阿片类毒品(主要指海洛因)成瘾者提供药物维持治疗。
10.高危人群艾滋病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安全套使用率达到90%以上,静脉注射吸毒人群共用注射器的比例控制在20%以下。
11.每个县(市)、区建立一个性病规范诊疗和预防保健服务的示范医疗卫生机构。
12.符合治疗标准的艾滋病病人80%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疗或中医治疗;有治疗需求的艾滋病病人90%以上得到相应的机会性感染治疗服务。
13.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县(市)、区的覆盖率达到90%以上,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90%以上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
三、防治策略和行动措施
(一)广泛深入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营造关爱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艾滋病病人和支持艾滋病防治的社会环境。
1.明确职责,加大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力度。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负责、密切合作,广泛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和 “四免一关怀”等政策的宣传。宣传部门负责制定艾滋病防治宣传报道计划,督促和检查有关媒体的具体执行情况。广播、电视、网站、报刊等公共媒体要积极刊播防治艾滋病、性病和宣传无偿献血知识的公益广告,确保每月不少于1次。卫生部门负责向群众编印发放宣传资料,并为各部门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持。教育部门要将预防控制艾滋病、性病的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在初中以上学校开展防治艾滋病、性病的宣传教育。公安、司法行政部门要对被依法逮捕、拘留和在监狱中执行刑罚以及被依法收容教育、强制戒毒和劳动教养的被监管人员开展艾滋病、性病知识宣传教育。农业部门要会同卫生部门做好农村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到村村有宣传栏、户户有宣传手册。组织、人事部门要将艾滋病防治知识和相关政策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的教学内容,开展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人口计生部门要将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计划生育宣传和管理的内容。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对出入境人员开展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团体要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开展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