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6]2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宁波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宁波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
(2006-2010年)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艾滋病防治策略,实施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宁波市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9-2010年)的通知》(甬政办发〔1999〕75号)和《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宁波市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9-2010年)实施意见的通知》(甬政办发〔2001〕63号),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开展疫情监测,积极推行行为干预措施,认真落实“四免一关怀”等政策,逐步形成了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工作机制,为全面遏制我市艾滋病的蔓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从总体上看我市艾滋病疫情仍处于低流行水平,但近年来持续呈快速上升趋势,本地居民感染人数也日益增加。这预示着我市艾滋病防治工作也与全国形势一样处于一个关键时期,防治工作形势相当严峻。为巩固成效,进一步推动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
艾滋病防治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06〕120号)要求,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原则
(一)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
(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三)依法防治、科学防治、综合评估。
(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注重实效。
(五)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加强监督。
二、目标和工作指标
(一)目标:
进一步完善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各项预防、控制和治疗措施,减少艾滋病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庭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危害。到2010年,把我市艾滋病病毒感染率控制在较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