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做好矿山地质工作。按照理论指导、技术优先、探边摸底、外围拓展的方针,搞好矿山地质工作。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延长现有矿山服务年限。加强矿山生产过程中的补充勘探,指导科学开采。加快危机矿山和资源枯竭矿山接替资源勘查,大力推进深部和外围找矿工作,努力实现大中型煤炭、铝(粘)土矿等危机矿山深部及外围找矿突破。做好矿山关闭和复垦阶段的地质工作。
(四)提高基础地质调查程度。提高国土调查程度,在重要经济区域、重点成矿区带、重大地质问题地区,按照多目标、多学科、多技术的要求,系统开展区域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和遥感地质等调查。开展黄河沿线区域地质调查和水文与环境地质调查,重点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中原城市群发展等进行城市地质、农业地质、环境地质调查。
(五)强化地质灾害和地质环境调查监测。以减少地质灾害为重点,加强调查监测。实施地质环境保障工程,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水平。完善全市地下水监测网络,加强地下水动态调查评价和过量开采与污染的监测。尽快完成我市山区地质灾害调查和矿山开采塌陷区调查,建立健全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继续做好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建设以及乡村建设前期地质勘查,搞好重大建设工程的地质基础工作。强化地质灾害易发区工程建设和城镇规划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六)提高地质资料开发利用程度。加强地质资料、地质成果保护,提高利用效率。建立健全地质资料信息共享和社会化服务体系。严格执行地质资料汇交制度。全面公开地质资料目录,推进地质图书档案向社会开放,依法及时向社会提供地质信息服务。
(七)提高矿产资源综合效益。坚持开发节约并重、节约优先的原则,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做大做强市内骨干矿山企业,提高产业集中度。提高矿产资源回采率和选矿回收率,鼓励矿山企业加强对煤矸石、煤层气、尾矿及低品位矿、共伴生矿、难选冶矿的开发利用,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益。
三、加强地质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决定》活动。地质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行性、基础性的重要工作。加强地质工作是缓解资源约束、保障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城乡建设、开展国土整治的重要基础,是防治地质灾害、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手段。《决定》全面阐释了我国新时期地质工作的地位与作用、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任务以及加强地质工作的主要措施,是新时期推进地质工作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战略部署。《决定》的发布实施是我国地质工作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对于全面增强地质勘查的资源保障能力和服务功能,促进地质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原崛起、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地质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充分认识《决定》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在新形势下加强地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深入开展《决定》的学习和宣传活动。要继续深入学习《决定》精神,广泛开展讨论活动,通过学习讨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与责任。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决定》精神和地质工作对国民经济建设的贡献与作用,让全社会了解地质工作、关心地质工作、支持地质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