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的意见
(甬政发[2006]10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浙委〔2004〕5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林业现代化建设,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1.充分认识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林业是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努力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城乡人民生活环境质量,符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要求,是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也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生态需求的务实行动。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林业在生态体系建设中的主体作用,赋予林业在生态建设中的首要地位,将其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和必须长期坚持的发展战略,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努力提高我市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保障能力。
2.推进我市林业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生态市目标,确立以生态建设为主体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以资源保护和工程建设推动生态建设,以科技进步和精深加工提升林业产业,以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增强林业发展活力,营造和谐绿色家园,发展绿色生态经济,打造绿色生态大市,全面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3.推进我市林业现代化建设的主要目标。到2010年,全市建成生态公益林30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51%,活立木蓄积量达到1200万立方米,林分郁闭度达到0.6,阔叶林和针阔混交林占林分比重达到60%;全市初步建成“千里沿海防护林”体系框架,宜绿化的公路、铁路两旁和主要水系河道两岸、堤坝实现全面绿化,平原地区全部达到高标准绿化水平;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林业总产值达到200亿元;科技支撑能力明显增强,科技贡献率达到50%。到2020年,全市建成生态公益林400万亩,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1%以上,活立木蓄积量达到1500万立方米,全面建成沿海防护林体系;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城区绿化覆盖率稳定在40%以上;森林质量有较大提高,建成比较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以满足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林业的需求,实现宁波大地山川秀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