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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通知

  3.完善政策法规、激励科技创新、强化服务能力,营造良好的科技发展环境。一是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围绕建设创新型城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科技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地方性法规,将保护和促进创新的各项政策措施纳入法制化轨道。二是鼓励科技进步。完善科技研发、技术标准、对外贸易、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创新激励政策,建立科技人才激励机制,进一步深化分配制度和奖励制度改革,加快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尊重人才、鼓励创业的社会环境。三是加快发展科技创新平台和技术中介机构。大力拓展中介服务业务,建设专业化、服务型的科技服务中心,加快发展一批为重点产业和特色产业科技创新服务的中介机构;鼓励支持科技开发中心、行业技术开发中心以及生产力促进中心等机构,通过改革改组,组建成企业化区域技术创新服务机构。
  (三)发展目标
  按照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要求,把握科学技术发展的总体趋势,大力实施“三三”科技发展战略,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把我市建设成为科技综合实力比较雄厚、区域创新能力较强的创新型城市。
  1.2010年目标
  到2010年,科技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各类科技服务平台不断完善,技术市场健康发展,科技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显著,基本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区域自主创新体系,为2015年进入创新型城市的行列奠定基础。
  --科技投入指标。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达到1.5%,市本级财政对科技投入占同级财政经常性支出比例达到6%。
  --专业人才指标。全市按现行统计口径人才总量达到80万人,年均增长10%以上,每万人人才数为1300人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总量达到55万人,年均增长9%以上,每万人专业技术人员数达到900人以上。
  --科技能力指标。全市每百万人发明专利授权力争达到50件以上;45%以上的高新技术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超过40%;规模以上企业新产品产值率达到18%;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5%。围绕优势产业,建设一批公共创新服务中心;建成国家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10家,省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研究开发中心)100家,市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200家;建成国家级重点实验室4家,省级重点实验室8家,市级重点实验室30家。
  --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指标。有效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20%,万元GDP水耗下降30 %,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减15%,成为全国循环经济发展的先导区。
  2.2020年目标
  到2020年,建成结构优化、布局合理、机制完善的开放型区域自主创新体系。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能力明显提高,全市综合科技实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显著增强。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占GDP的比重达到2.5%以上,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50%,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5%。
  三、战略任务和重点领域
  实施“三三”科技发展战略,优化科技空间布局,建立健全科技创新体系,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培育三大创新群体,夯实自主创新基础
  按照实现均衡发展的要求,培育发展企业创新群体、科学研究群体和科技中介服务群体等三大群体,加快构筑健全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提高我市科技创新能力。
  1.培育企业创新群体,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1)建立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引导机制。运用财税、金融、政府采购等政策,鼓励企业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技术创新机制,引导规模型企业和成长型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引进和培育创新人才,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政府科技资源和公共服务要进一步向创新型企业倾斜,支持企业承担国家和省高技术研究、科技攻关、消化吸收再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力争在优势产业领域取得重大进展与突破,形成一批进入高科技产业链前端的企业集群,使企业真正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创新成果转化应用的主体、创新人才聚集的主体。
  (2)鼓励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引导大中型企业建立研究开发机构,加大对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中心等研发机构的扶持力度,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或整体兼并科研院所等多种形式,组建市级研究开发院,使之成为产业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研发的重要平台。
  (3)培育创新型的中小企业。鼓励中小型企业依托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科研与技术合作,进一步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强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增强与高新技术产业项目配套的能力。创造有利于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环境,培养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持续创新能力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形成一批在国际产业分工中的重要企业,确保规模以上的中小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产品的比重达到40%以上。
  2.培育科学研究群体,增强科技研发能力
  (1)建立激励产学研合作的引导机制。鼓励在甬高校、科研机构积极开展有利于本地技术创新的应用型研究,创建面向产业服务的公共实验室、检测检验中心、分析测试中心和技术设计中心。推动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共建研究平台,承担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工作,联合申报科研项目和合作培养人才,鼓励研究人员之间柔性流动,建立起紧密结合、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产学研联盟。加快构建服务型教育体系,到2010年,力争基本建成石油化工、生物制药、纺织服装、机电模具、IT产业、旅游会展、文化服务、港口物流、经管经贸、金融保险等10大专业人才培养基地。完善网上技术市场,推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企业之间的产学研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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