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等部门关于加快道路运输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九)加快发展农村公共客运,实现城乡客运统筹发展。各地要将农村公共客运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发展农村公交客运,优化线路走向,优化站点布局,优化车辆配置,最大限度地与城市公交对接,力争实现“零距离”换乘,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鼓励客运企业开通农村公交客运班线,为农民出行和鲜活农副产品交易提供方便。对农村公交客运票价偏低的,可经有权部门审批后,暂免征车船使用税。
  五、做强道路客运产业
  (十)科学编制客运网络规划,重点建设三大客运体系。省有关部门要加强客运网络规划研究,统筹考虑长途客运、轨道交通、地面公交、出租汽车、客运枢纽、静态交通等综合因素,科学制定客运网络规划。加快建设省辖市之间的城际快速客运网络、县(市、区)之间的城乡便捷客运网络以及县域范围内的农村通达客运网络等三大客运体系。实行省辖市一级客运站全省联网售票,开通网上订票和自助购票服务,实现三大网络的无缝衔接。各地要根据全省统一规划,编制地区客运网络规划,依托高速公路和干线公路,以客运站为节点,建设长短途相互结合、城市公交与农村客运相互衔接的客运网络。
  (十一)打造“江苏快客”品牌,提高客运服务水平。制定统一的服务质量标准,在道路客运行业中树立“江苏快客”品牌。凡达到质量标准的客运企业,可加挂“江苏快客”标志,按照“统一服务规范、统一违诺责任、统一保障措施”的要求,对社会提供高质量、高水平、高满意度的服务。有关管理部门要建立考评制度,公开认定标准,严格认定程序,强化日常监管,接受社会监督。加大对“江苏快客”品牌企业的扶持力度,在新增运力、班次变更、车辆更新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由“江苏快客”品牌企业运营的线路,起讫端只有一个经营主体的,许可机关根据方便群众和普遍服务的原则核定最低班次数后,起讫两端经营者可自行协调增加该线路的班次,并报许可机关备案。
  (十二)建设长三角区域旅游与商务客运网络,提升窗口服务形象。加快区域内跨省短途(100公里以内)公交化运输组织方式的研究与实施,推出一批短距离、大运量、公交化的省际道路客运班车。加快区域内跨省中短途(300公里以内)点到点商务客运专线的培育与实施,试点推出大型宾馆、重要公共设施、主要机场之间的小型化、个性化省际客运专线。加快推进开通沪宁、宁杭、苏嘉杭等省际高速公路路网间的不停车收费通道,提高客货车辆运营效率。建设长三角区域旅游客运网络,研究旅游客运市场发展的统一政策,推出长三角独特的一体化旅游客运标志,共享区域内旅游资源。引导建立长三角区域租赁客运网络,促进异地租赁企业之间的联合,规范异地设点,实现异地还车。
  六、构建快速货运网络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