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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一五”水利发展规划的通知

  经过多年建设,全省基本形成具有防洪、挡潮、除涝、供水、灌溉等功能的水利工程体系,防汛防旱指挥调度系统、防洪预案、抢险救灾等非工程措施得到加强,除害兴利能力明显提高。淮河下游骨干防洪体系防洪标准接近100年一遇,沂沭泗水系基本达到20年一遇,长江干堤达到50年一遇防洪标准,太湖流域基本达到防御1954年型的洪水标准。一般干旱年份,全省经济社会用水基本得到满足,水环境容量有所增加。水利为解除一般洪水威胁,减轻洪涝灾害,保证工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水源,改善生产生活生态条件,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问题与需求
  1.实现江苏“两个率先”,需要巩固提高水利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我省水利工程虽有较好基础,但功能体系尚不完善,发展也不平衡,防洪、除涝、供水标准总体上不高,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需求还不适应。突出表现在:沂沭泗水系防洪标准仅约为20年一遇,洪水风险仍然很大;城市防洪工程建设进展不快,防洪体系尚未全面形成;区域治理明显滞后,大部分区域排涝能力不足,近年来频发的区域涝灾损失明显大于洪灾;淮北地区、沿海垦区、丘陵山区的供水保证率低等。公益性工程老化失修,加上对河湖资源的过度开发、开发利用不当和管理不到位等因素,水利工程的功能和能力不断衰减、安全度降低。“十一五”时期,是我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发展阶段,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城市化加速将显著改变人口和资产的集聚程度,防洪保安压力和承灾风险将进一步增大;多年来以农田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农村水利不能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产业结构调整带来的用水结构和用水布局变化提出了新的供水需求;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对改变区域治理滞后状况的需要更加紧迫;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供水安全、突发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及水域生态环境的要求也愈来愈迫切。因此,“十一五”及今后一段时期,恢复巩固与发展提高相结合,提升水利基础设施能力,仍然是我省水利建设的基本任务。
  2.缓解资源环境约束,需要加强水资源与水环境的管理和保护。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水资源环境约束不断加大。我省人多地少、当地水资源人均占有量不多,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较高,部分区域已出现过度开发利用现象,需要依靠远距离调水来补给。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加快推进,将使水资源条件较差的苏北沿海地区、淮北徐宿连等地区的水资源供需矛盾进一步突出。初步预测,到2010年,我省工业用水、生活用水将分别年均增长9%、3%,在通过节水等措施把农业用水从2000年水平下降15%左右的情况下,用水总量仍将比2000年增长30%左右,水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更为明显。现状污染物排放入河量已经大大超过了水体的承载能力,河湖水质恶化的现象尚未根本改变,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废污水排放总量将继续增加,经济社会发展与水环境承载能力不相协调的形势更为严峻。侵占河湖以及普遍存在的用水浪费等现象,还使水资源水环境的承载能力进一步削弱。这些都迫切需要加强水资源与水环境的管理和保护,优化水资源配置,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缓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水资源环境约束。
  3.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需要调整水利发展模式。“十一五”时期,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是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轨道的必然要求,水利发展要努力与之相适应。我省现阶段水利发展主要倚重工程数量和规模的扩张,对已有工程的能力发挥、大中小工程配套、工程系统管理及优化运行重视不够;比较注重工程建设和社会效益,对工程的经济运行效率、效益和运行机制重视不够;比较重视提高工程标准,对依据防洪和水资源供给能力,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和设施建设布局,优化水资源配置重视不够。新的经济发展形势和新的治水思路,要求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彻人水和谐的治水理念,积极调整和转变水利发展模式,逐步由外延扩张型向内涵管理型转变、由粗放型发展向集约型提高转变,实现水利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将主要依靠提高工程标准,转变为同时优化工程组合,完善工程配套,加强工程管理,强化非工程措施和社会化减灾措施;要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在适度扩大供水能力的同时,加强水资源的配置、管理和保护,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推行循环经济、加强污染源综合治理的基础上,切实加强水功能区管理,保护重要水体、饮用水源地安全,努力改善水环境,促进水生态系统的修复。
  二、目标与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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