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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电子政务建设的意见

  2.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标准统一、功能完善、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要求,构建和完善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省、市、县三级城域网和省到市、市到县三级广域网),苏南各县(市)和其他有条件的县(市)要延伸到乡镇,互联互通各地、各部门办公网络,与中央电子政务网络实现对接,为各级政务部门提供安全、高效、优质的网络服务。探索利用加密技术和设备,实现政务内、外网共用一条信道,提高基础网络平台利用效率。政务内网原则上不建设县级城域网。各地、各部门不再重新铺设独立线路和组成通信传输骨干网,已建纵向网络要逐步整合到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
  3.推进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建设。依托省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和数据交换平台,以内网门户为基础,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原则,生成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建立跨地区、跨部门信息交换平台,实现各地、各部门信息交换平台互联互通,建成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基本实现部门间和各级政府间信息的顺畅汇聚和传递,为在线实时信息交换、业务协同、公共服务、辅助决策等提供信息交换和共享服务。
  4.推进综合应急平台体系建设。依托全省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充分利用各专业部门的专项应急指挥设施和资源,建立健全固定、机动、现场三大互联互通、灵敏快捷的指挥系统和信息平台,并与部队、武警等指挥设施实行应急联动,为省应急指挥中心实施及时、可靠、多手段、不间断应急处置指挥提供有力保证。各地、各部门的应急指挥系统建设要与省应急指挥中心三类应急信息平台对接,形成以省应急指挥平台为中心,以省级和市级应急指挥平台为节点的全省综合应急指挥平台体系。
  5.推进信用监督体系建设。重点建设和完善省市两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全省各有关部门信用信息联网互通,逐步把信息归集和使用范围扩大到市、县(市)。提高归集信息质量和利用效率,充实数据内容,加强数据分析,保障信息交换,完善联动监管。各市建设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技术规范、数据标准等要与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衔接,确保能与省平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6.推进网上协同办公业务建设。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公文无纸化传输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05〕81号)要求,制定电子印章管理办法,改进公文处理方式,完善公文办理制度,尽快实现省、市、县三级跨地区、跨部门无纸化办公。重点业务部门要加强系统功能建设,创新工作方式,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应用服务水平。加强部门间协同业务流程和信息流程梳理工作,依托公共数据交换平台,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为降低信息采集成本,实现协同办公,发挥电子政务综合效益创造条件。继续开展网上协同办公业务试点,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7.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全面实施“金农”工程,加强农业信息服务应用系统建设,强化农业信息资源共建共享,不断提升江苏农业网、江苏农业商务网和地方特色农业网服务水平。加强“四电合一”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和村镇农业信息服务站建设,强化农村信息员队伍建设,延伸农业信息服务网络,完善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加强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加工、流通和经营管理中的应用,提升农业数字化水平,加快传统农业改造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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