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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物价局关于碧苑花园四期B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基准价格的批复

武汉市物价局关于碧苑花园四期B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基准价格的批复
(武价函[2007]4号)


武汉天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碧苑花园四期B区销售价格的请示》(天舜房字[2006]23号)收悉。根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和武汉市实施《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管理办法》细则及有关政策规定,我局对你公司申报的碧苑花园四期B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17层高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2609.56平方米;18层高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2653.50平方米)的建设成本进行了审核和现场勘察。
  经研究,碧苑花园四期B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基准价格审定为:高层框架结构房屋每建筑平方米2860元。分割零售单套住房应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计算楼层、朝向、差价。楼层、朝向差价按整栋(单元)增减的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按照武房住[2005]150号文件规定,你公司在房屋销售中如实行公开登记及摇号办法,可在审定的基准价格基础上,上浮0.5%,下浮幅度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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