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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2007年春节期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六)加油站。

  1.范围:全市各加油站。

  2.内容:加油站价格执行情况及市场供需异常变化情况。

  (七)液化气。

  1.范围:全市各液化气销售点。

  2.内容:液化气销售价格执行情况及市场供需异常变化情况。

  (八)群众投诉举报的价格违法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把做好春节期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来抓,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周密安排,加强对辖区内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的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环境。

  (二)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节日期间,要密切关注粮油、蔬菜、副食品市场供求和价格的变化,加强市场巡查,对可能引发价格异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随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市发展改革委报告,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市场的稳定。

  (三)加强值班,做好价格举报处理工作。春节期间,要安排24小时专人值班,保证价格举报电话的畅通。认真受理群众节日期间的举报投诉,耐心解答群众咨询,及时化解矛盾。政策明确、违法事实清楚的,应迅速处理;需要一定时间按程序办理的,应向举报人解释清楚。

  四、信息报送

  (一) 值班人员安排。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应于2月13日前将春节期间值班人员名单、带班领导及联系电话、值班电话报送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处,传真电话:6641.0305。

  (二)监督检查信息。节前检查,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市物价检查所应于每天16时前向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处报送监督检查信息,传真电话:6641.0305或6641.0895;2月18日至23日(初一至初六)每天14时前、2月24日(初七)11时前将当天检查情况及相关表格报送市发展改革委价格举报中心,值班电话:6235.2485,传真电话:6236.1646。

  特此通知。

  附件:2007年春节黄金周价格监督检查情况表

  二○○七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
  2007年春节黄金周价格监督检查情况表

  填报单位:                       日期:2007年2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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