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全面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储存和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要督促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切实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现场的检查监控,加强设备设施的检测和维护。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职工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各类违章行为,防止危险化学品中毒、泄漏、爆炸事故的发生,严防危险化学品尤其是剧毒、易制毒化学品丢失、流散和非法使用。要继续鼓励举报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对举报有功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加强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认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果断的防范和处理措施。对非法经营活动要予以严厉打击。
五、加强检查,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建设管理部门要依法整顿建筑施工市场,严肃查处施工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筑施工单位要加强对工地设备、设施特别是临街脚手架、井架、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落实加固措施;加强对构筑物安全性能的动态监控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倒塌伤人事故;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六、加强值班,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故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安全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干部要在岗带班。危险或危害性较大企业(场所)必须由具有一定指挥和处置突发事故、事件能力的同志担任值班负责人。值班人员要加强巡查,做到动态监控,掌握情况。值班部门要保证通讯畅通,反应快速。各单位要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应急措施及时落实到位。一旦发生事故,必须快速、有效、科学处置,将损失控制在最低程度。
七、信息畅通,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
春节和“两会”期间,各区县、各单位要按照规定及时快速报告事故情况,不得隐瞒、拖延、谎报。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应及时向市安委会办公室通报重大以上或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情况。
各区县、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加强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加强监督检查。请于2月26日前,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简要情况和安全检查情况报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将有关情况汇总后,上报市政府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