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同意基础通信管线使用权转让试行价格转为正式价格的复函
(2004年11月4日 沪价公〔2004〕024号)
上海市信息管线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将基础通信管线使用权转让试行价格转为正式价格的请示》(管司〔2004〕20号)收悉。经研究,现就相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同意基础通信管线使用权转让价格由试行价格转为正式价格,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五日起实施(具体价格详见附表)。附表内系政府指导价,具体成交价格可在规定的基准价及浮动幅度内,视批量大小、付款方式等因素,与用户协商确定。
二、对接入楼宇、大桥、铁路、隧道等特殊区域的管线,可依据建设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与用户协商确定成交价格。
三、纳入市政规划的架空线入地工程的基础通信管线价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