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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五批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五批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
(吉政函〔2007〕6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吉发〔2005〕27号)精神,尽快培植一批强势龙头企业,形成群体规模优势,根据《吉林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省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第五批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评定工作。依据评审结果并经省政府审定,长春金锣肉制品有限公司等75家企业为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名单见附件)。

  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是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的骨干力量,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增强地方财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我省农业国际竞争力、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要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抓住发展这一主题,立足农村、面向农业、服务农民,加快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功能,进一步探索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有效利益联结机制,搞好产销衔接和系列化服务,自觉维护农民利益,诚信守法经营,增强责任意识,为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加大扶持力度,尽快形成规模优势。要注重引导并发挥好龙头企业在开拓市场、引导生产、深化加工、科技创新、强化服务等方面的带动作用,提升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整体质量和水平。

  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实行动态监测管理,建立竞争和淘汰机制,做到可进可出。对监测不合格的企业,取消其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资格。

  附件:第五批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吉林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
第五批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长春市

  吉林省阿满食品有限公司

  吉林省老昌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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