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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深圳市服务外包发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失效]

  (二)跨国公司服务外包从业人才资质培训;
  (三)服务外包企业国际资质认证知识培训;
  (四)英语、日语等外语实用技能和计算机运用能力培训等。
  对纳入国家批准的培训计划中的各类培训,市政府按照国家对我市人才培训支持资金的相同金额安排配套资金给予资助。人才培训资助的标准是:对大学应届毕业生和尚未就业的大学生从业技能培训给予不超过培训费用85%的资助;对服务外包企业新入职员工岗前业务技能培训给予不超过培训费用50%的资助。资助资金直接补助到培训项目的管理和承办单位。
  十、支持并鼓励有资质的单位在我市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活动,鼓励跨国公司和国内外培训机构按照国家规定引进先进的人才培训理念和模式。
  鼓励深圳大学、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等在深高等院校、学术机构与跨国公司合作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外包专业复合人才。
  十一、鼓励服务外包企业申请CMMI/CMM认证等国际资质认证。对当年获得CMMI/CMM3、4、5级认证或认证升级的企业,由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按照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认证费给予资助;随后两年,市政府按照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维护费给予资助。认证费和维护费每年最高分别不超过30、40、50万元。对通过PCMM、ISO27001/BS7799、ISO20000、SAS70等认证的企业,参照上述标准给予资助。
  十二、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开拓创新,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取得的具有重大社会或经济效益的知识产权项目,由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给予奖励。
  十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研究制定保护知识产权和个人信息安全的地方性法规和行业规范,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大力倡导企业诚实守信,保护客户商业秘密,遵守国际上的信息保密规则。在服务外包示范区内设立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机构,加强对软件盗版等各类侵害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十四、服务外包企业可优先申请使用市外贸发展基金、外贸专项贷款。按时还本付息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给予贷款利息20%的资助;凡由我市担保机构办理出口信贷担保的,同时给予实际支付贷款担保费50%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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