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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推进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若干意见

  6.加快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全市科技兴贸出口创新服务机构,为企业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提供便利服务。各级外经贸部门要充分发挥外贸中介服务机构作用,采用政策咨询、信息发布等有效方式,为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提供最新宏观政策和国际市场动态等信息。
  三、突出重点,培育主体,加强科技兴贸队伍建设
  7.大力扶持重点企业。建立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市和县(市)、区两级重点企业联系制度。按照“选优选强”和“动态管理”的原则,每年初根据企业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实绩和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确定科技兴贸重点联系企业,加强工作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在生产和出口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
  8.积极培育新兴企业。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作用,重点在电子信息、软件服务外包、精细化工、生物医药、机械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领域,培育一批有发展潜力的新兴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不断壮大科技兴贸的主体队伍。
  9.有效引进外资企业。加大“选商选资”力度,积极引进外资研发机构,引导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同时鼓励发展与其对接、配套的产业和产品,有效延伸高新技术产业链。充分发挥开发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各类载体的集聚效应,努力形成若干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高新技术出口产业区和产业群。
  四、鼓励创新,推动研发,重点支持自主高新技术产品出口
  10.鼓励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引导企业研发活动从简单的外观和附加功能改进转向对核心技术的深入研究和深度开发。支持和帮助企业建立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不断提高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开展产学研一体化的研究开发,推进技术成果产业化。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在境外设立研发机构,有效利用国际资源。对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优先安排出口品牌扶持资金、技改贴息和研发资金等各项扶持政策,努力培育一批以自主技术创新为核心的自主出口名牌。
  11.鼓励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鼓励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尤其是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创新”的良性循环,将引进与创新有机结合,着力延伸高新技术产业链,不断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12.着力提高传统出口产品技术含量。加强纺织、服装、家电等传统出口产品的技术改造和创新,推广运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努力提高生产加工精度,增加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加快实现从单纯量的扩张向量质并举转变,不断壮大自主高新技术产品的产业基础,推动出口产品整体技术水平持续提升。
  13.着力开拓多元国际市场。推动自主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积极开拓多元国际市场,帮助其做好市场准入工作。优先安排自主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参加国内外知名展会,在展位费补贴上给予适当倾斜。支持自主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设立境外营销机构和售后服务体系,帮助其逐步建立自主国际营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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