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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上海口岸检验检疫电子报文交换平台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上海口岸检验检疫电子报文交换平台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2004年12月15日 沪价公〔2004〕028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配合上海口岸“大通关”工作,进一步提高上海口岸综合环境质量,根据上海市外经贸委、发展改革委、信息委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上海口岸“大通关”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经贸口岸〔2003〕804号)的要求,经审核,现将上海口岸检验检疫电子报文交换平台收费项目和标准予以公布。
  在通关过程中所发生的检验检疫电子报文交换平台服务收费,应按公布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所依据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详见附表)。收费单位应做到规范服务,明码标价,并确保服务质量。

  附件: 上海口岸检验检疫电子报文交换平台收费项目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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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单位 │ 收费项目 │ 服务内容 │ 收费标准 │ 收费对象 │ 收费方式 │  备注  │
├──────┼─────┼──────┼─────┼─────┼──────┼─────┤
│上海信城通数│注册费  │办理新用户申│400元/每户│新用户  │一次性收取 │     │
│码科技   │     │请注册,为用│     │     │      │     │
│有限公司  │     │户提供技术支│     │     │      │     │
│      │     │持、必要的服│     │     │      │     │
│      │     │务、操作培训│     │     │      │     │
│      │     │及相关培训材│     │     │      │     │
│      │     │料。    │     │     │      │     │
│      ├──┬──┼──────┼─────┼─────┼──────┼─────┤
│      │ 电 │制作│含密钥USB棒 │200元/每套│  用户  │ 一次性收取 │     │
│      │ 子 │费 │及有关说明,│     │     │      │     │
│      │ 密 │  │一年内因故可│     │     │      │     │
│      │ 钥 │  │免费更换(物│     │     │      │     │
│      │ 使 │  │理损坏或遗失│     │     │      │     │
│      │ 用 │  │除外)。  │     │     │      │     │
│      │ 费 ├──┼──────┼─────┤     ├──────┤     │
│      │  │服务│为用户提供技│100元/每年│     │ 两年计收 │     │
│      │  │ 费 │术支持、必要│每套   │     │      │     │
│      │  │  │的服务、操作│     │     │      │     │
│      │  │  │培训及相关培│     │     │      │     │
│      │  │  │训材料。  │     │     │      │     │
│      ├──┴──┼──────┼─────┼─────┼──────┼─────┤
│      │电子报文交│按照标准格式│5元/每票 │代理报检的│根据传输票数│对自行报检│
│      │换    │进行一次成功│     │  用户  │      │的进出口企│
│      │     │的数据传输为│     │     │      │业暂免收费│
│      │     │一票。保证用│     │     │      │。详见国质│
│      │     │户数据完整、│     │     │      │检通函[200│
│      │     │准确、安全地│     │     │      │2]365号文 │
│      │     │传输到业务操│     │     │      │。    │
│      │     │作平台。  │     │     │      │     │
│      ├─────┼──────┼─────┼─────┼──────┼─────┤
│      │在线支付服│与银行合作,│2元/每结算│采用在线支│结算次数  │     │
│      │务费   │为用户提供准│  一次  │付    │      │     │
│      │     │确、安全、有│     │方式的用户│      │     │
│      │     │效、及时的在│     │     │      │     │
│      │     │线支付服务。│     │     │      │     │
│      ├─────┼──────┼─────┼─────┼──────┼─────┤
│      │查询费  │根据用户要求│1元/每千字│用户   │查询次数  │①查询存档│
│      │     │,依法提供 │  节  │     │      │数据须在此│
│      │     │相关数据查询│     │     │      │基础上增加│
│      │     │。     │     │     │      │50元/每次 │
│      │     │      │     │     │      │。②需要出│
│      │     │      │     │     │      │具书面证明│
│      │     │      │     │     │      │200元/每次│
│      │     │      │     │     │      │。    │
├──────┼─────┼──────┼─────┼─────┼──────┼─────┤
│1.上海新略 │企业端软件│提供电子报检│2600元/每 │软件用户 │一次性收取 │用户选择软│
│数码科技  │费    │及产地证  │  套  │     │      │件商自行开│
│有限公司  │     │签证企业端软│     │     │      │发其他软件│
│2.福建榕基 │     │件、安装企业│     │     │      │模   块│
│软件开发  │     │端软件、指导│     │     │      │及服务项目│
│有限公司  │     │与培训。  │     │     │      │的价 格,│
│      ├─────┼──────┼─────┤     ├──────┤由供需双方│
│      │软件服务费│提供技术支持│1500元/每 │     │按年或按次结│协商确定。│
│      │     │、电话回访、│年每套  │     │   算   │主管部门有│
│      │     │上门服务、软│或400元/每│     │      │规定时,按│
│      │     │件升级服务。│次    │     │      │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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