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粤府办〔2006〕82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经济体制改革 “十一五”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二月四日
广东省经济体制改革 “十一五”规划
“十一五”时期,是我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时期。根据 《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 《广东省经济体制改革 “十一五”规划》,展望 2020年远景目标。
一、现状与形势
(一)“十五”期间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丰硕成果。
1.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顺利完成两轮机构改革,政府职能得到进一步转变。省政府推进了两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共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 1507项,占事项总数的一半以上。投资体制改革步伐明显加快,在全国率先实行了社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制。财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公共财政体系初步建立。建立激励型财政机制,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工作。文化市场、国土资源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顺利推进。
2.所有制结构不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迅速。积极推进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国有经济主要向重要行业、先导产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国有经济的竞争力、控制力得到提高。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民营经济的活力明显增强,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断提高。2005年全省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超过 8000亿元,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由 2002年的 34.3%提高到 2005年的 39.6%。
3.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深化,新型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初步建立。大力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取得积极进展。至2005年底,全省国有企业中,以各种形式完成公司制改造的达 90%。按照 “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加快劣势企业退出步伐。至 2005年底,全省共有 3000多户国有企业实施了兼并破产。重点扶持了一批龙头企业。省和大部分地级以上市成立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并建立一系列国有资产监管制度,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统一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初步建立。
4.以税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体制改革成效显著。2005年全省实现了免征农业税。农村 “并镇”、“并村”、“并校”等改革力度加大,共撤并乡镇 414个,占总数的 26%。积极推进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制度改革,在全国率先允许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流转。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得到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逐步规范,农业产业化经营取得明显成效。县域经济发展和改革的步伐加快,出台了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扩大了县级政府管理权限,第一批委托或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达 214项。在全国率先实行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取得较积极成效。
5.资本市场和区域市场建设取得新突破和新进展。至 2005年底,我省国内上市公司共有 149家,累计融资 1253.9亿元,居全国首位;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贷款余额及保费收入总额等主要指标也均居全国首位。股权分置改革进展顺利。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开局良好、发展迅速,“9+2”有关部门签署 43项合作协议,为建立公平开放的区域市场奠定基础。土地、人才、劳动力、技术等要素市场不断完善。价格改革顺利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得到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