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中小企业促进局(乡镇企业局、非公经济发展局):
2007年春节即将来临,为了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省中小企业干部职工度过一个祥和平安的节日,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陕办字[2006]57号)文件要求,及省政府1月26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现将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搞好安全生产,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和谐陕西的迫切需要。要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并制定工作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认真贯彻落实《
安全生产法》及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强化各级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各级部门、各重要单位、重要环节安全生产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坚决禁止年终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切实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统一规划、同时部署,同步推进。要针对节日长假和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立足超前防范。对容易引发重大事故的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要实行专人盯守,24小时监控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应急救援预案。对于思想不重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疏于防范、疏于管理、疏于监督等安全生产工作的不作为和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查处;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直接人和相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追究责任。
二、根据省安委会要求,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在节前对所辖区中小企业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组织,深入实地进行检查。对生产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和人员密集场所及消防重点企业进行重点安全检查。检查内容是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规章制度、组织机构、人员资格、安全投入、安全措施、应急救援预案等方面。各企业要精心组织,合理安排,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各县(区)局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事故多发点和存在重特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各市局组织人员进行抽查。省局适时进行督查。各地要认真制定检查工作方案,切实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节日期间安全监管工作的合力。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工作要有具体的工作方案,要明确并落实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和完成时限。各地检查工作和整改情况于3月1日前报省局质量安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