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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编办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所建设意见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编办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所建设意见的通知
(渝办发〔2006〕274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所建设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所建设的意见
(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国土房管局)

  为进一步适应国土资源管理新形势、新体制的要求,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05〕5号)和《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渝委办发〔2005〕9号)的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国土资源管理所(以下简称国土所)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国土所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基本标准

  国土资源工作与经济平稳运行、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政治社会稳定息息相关。国土所是国土资源管理最基层的工作单位。加强国土所建设是国土资源管理新体制、新任务、新职责赋予的新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加强我市经济社会建设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迫切需要。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土资源管理新体制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国土所建设。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委二届九次全委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国土资源管理的中心任务,以思想组织建设为龙头,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以人员素质提高为重点,以基础设施建设为保障,走质量建所之路,建立一套依法行政、廉洁高效的工作机制,塑造一支开拓创新、服务优质的国土资源管理队伍,使全市国土所实现体制编制科学、规模布局合理、基础建设加强、工作成效明显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分类指导原则。紧密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二是坚持提高效能原则。科学布局站所,合理配备人员,强化岗位责任,创新管理机制,增强服务能力。三是坚持全面建设原则。坚持思想建设、制度建设、素质建设、业务建设、基础建设、作风建设和组织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四是坚持创新发展原则。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使国土所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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