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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八)推进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和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围绕粮食、蔬菜瓜果、林特、畜禽、水产等特色产业发展和建成100个以上规模化特色农业产业基地的目标,加快形成现代农业产业集群,优化农业产业布局。按照“设施先进、管理科学、机制灵活、效益优先”的要求,建成20个省内先进的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发挥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对产业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形成科技示范、教育培训、良种繁育和休闲观光的现代农业样板。市级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和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扶持专项资金,要向有利于产业集聚机制和基地规模的形成,有利于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和市场化水平,有利于提升农业科技层次和科技支撑体系的形成等方面倾斜。支持基础条件较好的特色产业基地和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创建星火示范基地,成为引领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开展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与示范的核心区。对经认定的市级星火示范基地,给予不高于20万元的经费补助。
  (九)加强农业标准化与品牌建设。加快农业地方标准的制订与修订,推广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和无公害标准化生产技术,建立健全农产品从生产到消费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控体系,从源头上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食用安全性。组织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及产地认证,鼓励农业企业和行业组织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加强优势农产品的品牌培育,发展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知名品牌。支持农业企业和行业组织申请、注册和使用农产品证明商标和原产地标识,鼓励申报专利和省、市级知名商号。市财政每年安排9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建设、标准化建设与农产品品牌培育。
  (十)培育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加强对农业龙头企业技改贴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种子种苗等专项资金的管理和整合,引导农业企业、技术推广服务组织加大对农业科技开发的投入,加快农业高新技术引进、开发与推广应用,促进传统农业技术升级和高新技术成果的产业化。重点扶持和实施一批农业良种繁育、集约化高效设施种养、农业生物工程、农产品精深加工、工程和数字农业等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培育壮大具有宁波特色的生物种业、农产品加工、农业生物技术和农业机械装备等农业高新技术产业。
  四、强化农民素质教育与培训,提高农村农民科技应用能力
  (十一)大力推进农业技术教育和培训。以提高农民科技意识和技术技能,增强农民就业和创业能力为目标,加快建立农业实用技术培训长效机制。开展百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培养和造就现代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技术人才。继续推进绿色证书和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发挥中等职业学校、农广校、农函大、远程教育等教育培训阵地的作用,使更多的农业大户、龙头企业经营人员、农业行业组织从业人员拥有“绿色证书”和“学力证书”。
  (十二)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完善科技特派员选派机制,每年选派一批技术骨干,到乡镇基层担任科技特派员,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探索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新机制,鼓励科技特派员在基层创业,兴办合办农业企业、农村科技服务机构。支持科技特派员与派驻乡镇合作创建星火示范基地,帮助培育科技示范大户,参与当地农村产业发展。特派员派出单位要加大对科技特派员工作的支持,落实支持资金。市科技经费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支持科技特派员实施科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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