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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7年预算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7年预算的通知
(辽政发[2006]43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编制2007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06]37号)精神,现就编制全省2007年预算问题通知如下:
  一、编制2007年预算的指导思想
  2007年是全面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第一年,是辽宁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十分关键的一年。做好2007年全省财政经济工作,对于全面实施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战略,构建和谐辽宁,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至关重要。编制2007年预算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继续贯彻落实稳健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推进辽宁老工业全面振兴。实施有效的“生财”措施,依法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不断壮大各级政府财力规模;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更多的财力投向公共服务领域,加大财政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教育、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科学技术、公共卫生、社会治安、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缓解县乡财政困难,以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等重点支出;继续全面推进依法理财,深化财政改革,不断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积极支持深化投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改革,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二、2007年财政收入预算安排及政策要点
  (一)财政收入的安排要与地区经济发展保持同步,增幅要略高于地区生产总值的增幅,继续提高财政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和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保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二)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全面落实国家各项税收政策,推进税制改革,加快金税、金财工程建设,完善重点税源监控体系,抓好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和重点税种的税收征管,大力清缴欠税,切实做到应收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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