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
(甬政发[2006]9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切实提升我市统计工作水平,使统计工作更好地适应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一、提高新时期统计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认识
统计工作是科学决策和管理的重要基础,也是宏观调控和监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市统计工作坚持贯彻科学发展观,在反映国情国力、掌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服务于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和管理、各类经济主体经营活动和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不断推进,特别是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平安宁波和和谐社会建设等一系列事关我市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的实施,对新时期统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紧密结合我市经济体制改革逐步深化,经济结构调整任务日益繁重,经济成份和经济主体日趋复杂,和谐发展理念广为渗透的实际,深刻认识到统计工作正面临着新的形势、统计工作的地位更加重要、统计业务内涵更加丰富、统计方法制度更需科学。切实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高度重视并认真研究解决当前普遍存在的统计工作组织模式陈旧、统计产品生产与需求不相适应、统计力量与任务不相匹配、统计法制环境亟待改善等问题,坚定不移地推进我市统计改革和发展。
二、做好反映发展趋势的统计监测工作
利用真实的统计资料、实施科学的统计监测评价是当前统计工作一项十分重要的职能。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工作,拓展统计业务内涵,创新统计方法,完善统计指标体系,提高统计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为政府宏观经济分析、决策、制定政策和绩效评价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统计数据。要进一步发挥统计监测评价作用,在继续做好传统产业及社会事业统计工作的同时,新建并实施全社会能源统计制度,全面实施GDP能耗公报制度;新建并实施以县级为总体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及时提供经济结构调整、增长方式转变的动态变化;扩大并健全全社会资产投资统计的范围和制度,包括限额以上、限额以下、农村农户和城镇私人投资,全面掌握和反映投资对拉动经济增长的发展走势。要以创新的理念,重点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监测指标体系,充分利用第一手的统计资料,加强政府中心工作、战略决策实施的实现进程以及科教、人文、环境等社会方面的研究测评。要建立与政绩评价体系相适应的统计制度,引导各级政府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重视加强民情民意调查,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真实意愿,架设政府与百姓沟通的桥梁。
三、创新县域统计工作的组织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