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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第十一个五年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


  --组织汉语言文化方面的竞赛、交流等活动。每年举办一届“魅力汉语”在沪外籍人士汉语比赛,争取形成“汉语桥”的辅助品牌。

  --加强对本市范围内对外汉语教学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对外汉语师资的培训,建立健全包括能力认定等在内的相关管理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对外汉语教学的管理,努力提高本市对外汉语的教学水平。针对不同国家和地区人员学习汉语的不同需求,积极开展网络汉语教学,加大对国家汉办委托上海建设的“对外汉语教学”网站的投入,制作相关课件,规范网络教学管理。

  --开发多种非学历的汉语水平考试项目。发挥上海汉语教育科研的优势,研制相关的非学历汉语水平考试标准,鼓励、支持有关机构设立“商务汉语水平考试”“旅游汉语水平考试”“汉语口译考试”等汉语考试项目,通过实施相应的汉语水平等级证书制度,促进对外汉语教学的开展和汉语的国际传播。

  三、团结奋斗、开拓创新,积极落实“十一五”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各部门应当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和艰巨性,面对社会语文生活的急剧变化和社会语文观念多元化趋势的日益突出,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工作考核,为“十一五”期间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提供组织保证。

  (二)加强分类指导。各区县、各部门应当加强学习,深刻领会、正确把握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的精神实质,积极履行《实施办法》赋予的语言文字工作职能职责,对面广量大的社会语言文字应用和纷繁复杂的社会语文生活进一步加强分类指导,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建立协调有效的工作机制,努力建设国际大都市的和谐语文生活,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的和谐社会建设。

  (三)努力实现语言文字工作的理论创新。各区县、各部门应当进一步更新观念,勇于探索,勇于实践,立足于迎接新挑战、解决新问题,认真研究总结社会语言文字应用管理的特殊规律,以系统化的思维、多学科的视角以及综合性的手段,努力构建符合上海社会实际、适应上海社会发展需求的语言文字管理理论体系。

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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