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正确的舆论氛围。进一步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力度,面向全社会宣传上海新时期“语言规划”的主旨,以及相应的语言文字政策。围绕每年一度的全国推普宣传周,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性活动。进一步完善语言文字工作信息制度,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继续加大对《上海语言文字网》《语言文字周报》《魅力汉语》《咬文嚼字》等语文类媒体的建设和扶持力度,巩固并不断拓展宣传阵地。
--积极引导社会语文生活。关注方言、外语、网络语言等社会热点问题,加强对社会语文生活的监测与调研,定期公布相关监测报告。建立与新闻媒体的信息沟通机制,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努力引导社会语文生活健康发展。
--大力推进语言文字类规范的社会普及。加大对国家新颁布的语言文字类规范的宣传普及力度,加强对相关人员关于新规范的知识培训,逐步开展对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执行新规范情况的专项检查。
4.积极探索适应“世博会”需求的语言文字工作服务机制
--继续推进市民“迎世博,学双语”活动。交通、商贸、旅游等各公共服务行业服务人员在2010年以前普遍接受普通话和英语基本会话能力的培训及考核。组织志愿者队伍,开设社区语言学习角,鼓励、组织社区居民参加普通话和英语基本会话能力的培训与考核。进一步规范培训考核的组织程序,定期开展总结表彰等活动,完善相关激励机制。
--大力开展语言咨询服务。依托上海市公共场所中文名称英译专家委员会,建设开通相关网站,构建语言翻译和咨询服务方面的网络平台。多层次、多角度地设计并实施语言服务项目,引导、支持、鼓励相关机构研发会务、旅游等多语种互译软硬件系统,多语种电话咨询服务系统等语言服务产品。
--优化语言文字服务环境。建设、完善城市中英文公示系统;依托上海市公共场所中文名称英译专家委员会研制颁行各领域中文名称英译基本规则,努力提高公共场所英文译名使用规范化水平。
5.大力推动汉语及民族文化的国际传播
--完善相关工作机构。积极筹划组建由市政府牵头,外办、教委、语委等部门,以及有关专家共同参与的“上海市汉语国际推广工作领导小组”,规划、统筹、协调各方面工作。
--积极开展面向在沪外籍人士(留学生以外)的汉语教学。鼓励、支持本市有关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开展对外汉语教学,建设一批汉语教学品牌。鼓励、支持有关机构,结合各入境旅游项目,举办关于汉语言文化的短期培训班。在广播电视中开设外国人学习汉语的专栏和专题节目。同时,通过“语言文化交流中心”、“汉语沙龙”等方式,为在沪外籍人士提供汉语口语实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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