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目标
以法制建设为核心的“语言行政”进一步强化,适应社会多样化需求的“语言教育”体系初步确立,对社会语言生活进行有效监控和引导的“语言研究”深入开展,适应世博会需求的“语言服务”有效实施,面向世界的“汉语国际传播”逐步推进。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1.进一步加大语言文字工作的依法管理力度
--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法制建设。全面学习贯彻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
《实施办法》,将上海的语言文字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结合“五五”普法工作,不断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努力健全与
《实施办法》相配套的语言文字管理规章制度体系,协调、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施行针对本行业实际的语言文字管理规范性文件,根据社会使用需要,组织专家研制语言文字类的地方性规范。继续有计划地对各行业主管部门贯彻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
《实施办法》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建立、完善公共场所用字执法机制,明确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执法主体的执法责任,规范执法程序,定期开展集中执法活动。
--进一步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城市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深入研究在城市管理中加强语言文字应用管理的方法和途径。切实将语言文字规范化纳入文明单位、文明城区、文明行业和精神文明示范标志区域等各级各类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单位的必备条件,并加强检查落实。逐步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街区、示范村镇和社区、示范单位等创建活动。
--进一步夯实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组织基础。继续实行语委全体委员会议、语委委员单位年终述职、语言文字工作专项表彰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各级语委工作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努力推进各级语委自主、高效运转,提高各级语委统筹推进本区域语言文字工作的能力。大力推进区县语委办事机构建设,依据
《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区县语委办事机构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督导。继续推动语言文字工作“重心下移”,进一步强化街道(乡镇)语言文字工作的职能。完善对区县、系统和高校语言文字工作干部的业务培训制度,充分发挥语言文字工作者协会、语文学会等群众团体的作用,努力建设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高素质的语言文字工作队伍。继续推进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政务信息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