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法规规章和政策,积极制定和修改与残疾人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修改《
贵阳市残疾人保障规定》,完善各市、区(县)残疾人优惠政策及扶助规定。
3、加强对残疾人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将《
残疾人保障法》、贵州省《实施办法》和《
贵阳市残疾人保障规定》纳入全市“五五”普法规划,倡导全社会尊重、理解、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广大残疾人的法律意识,增强残疾人法律工作者的维权能力。
4、加强《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贵州省《实施办法》和《
贵阳市残疾人保障规定》执法力度,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主动协调、积极配合人大、政协开展《
残疾人保障法》及相关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视察,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
5、建立以各级法院、司法行政部门的司法救助、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主导,各级残联和社会团体法律救助为补充的残疾人法律援助机制,解决残疾人的实际困难。
6、有关部门对因企业转制、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造成残疾人劳动就业、生活困难、权益受损等突出问题,要按照相关政策,维护残疾人权益。加大对重大、典型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
7、认真贯彻《
信访条例》,畅通信访渠道,建立工作机制,加强残疾人信访工作,发挥残疾人维权示范岗作用,听取残疾人意见,了解残疾人需求,解决残疾人问题,为维护残疾人权益和社会稳定大局服务。
8、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贵州省《实施办法》和《
贵阳市残疾人保障规定》以及
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无障碍建设的规定和无障碍设计规范,对新建公共设施和建筑物严格执行无障碍设计和建筑规范;对城市既有道路、建筑物制定计划,进行无障碍改造;加大对已建无障碍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力度;加强无障碍宣传;参加全国无障碍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9、积极开展信息交流无障碍工作。采用盲文、手语、字幕、特殊通讯设备等辅助技术或替代技术,为残疾人接受和传播信息,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
(八)信息化建设
加强信息化建设,是政府政务信息化建设的整体要求,是实现残疾人事业现代化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
任务指标
--建立健全基层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
--加强和完善残联系统网络建设与服务,构建覆盖全市残联系统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
--整合残疾人事业数据库,建立和完善全市残联综合业务数据和信息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