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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2010年)》的通知

  8、组织供应各类残疾人急需的质优价廉的实用型辅助器具;推广、使用康复服务新技术、新产品;实施贫困残疾人装配普及型下肢假肢、矫形器等辅助器具救助;巩固和完善辅助器具供应服务机构。

  9、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与残疾人康复工作有关的公益宣传服务,普及康复知识,提高全社会的残疾预防意识和残疾人及其亲属的自我康复意识;倡导早期干预和早期康复训练,有效减轻和控制残疾程度。

  (二)教育

  提高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水平,是残疾人全面实现自身价值的基本条件。

  任务指标

  --高水平、高质量地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提高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缩小适应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与当地健全儿童少年入学率的差距。

  --大力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

  --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职业教育或培训。

  --加快贵阳市盲聋哑学校建设,扩大高中招生规模,不断提高残疾学生受教育程度。保障符合国家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接受高级中等以上教育。

  主要措施

  1、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坚持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切实纳入当地义务教育体系,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

  2、推行随班就读和普通中、小学校设立特教班,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少年相对较多、尚无特殊教育学校的县,要建立一所九年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形成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的特殊教育体系。

  3、统计义务教育对象必须包括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地方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将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指标列入义务教育评估验收指标体系。教育、卫生、残联等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开展适龄儿童少年的测查工作,摸清底数,努力提高特殊教育评估验收指标的准确率。

  4、统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为残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创造条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扩大贵阳市盲聋哑学校高中阶段的招生规模,不断满足残疾人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

  5、将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列入政府优惠政策范围,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和特教班、点的学生均享受免除杂费和免费提供教材,对寄宿制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建立健全助学金制度;对接受高级中等以上教育的贫困残疾学生,减免有关费用,优先提供助学金和教育贷款。

  6、以社会普通职业教育机构为主,充分发挥具有特殊教育手段的残疾人职业教育机构的作用,普遍开展适应劳动力市场需求的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城镇与就业相结合,农村与生产和扶贫相结合,开展多层次的职业技能教育和中短期实用技术培训。

  7、大力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建设一只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专业化程度较高的特殊教育师资队伍。有计划地对特殊教育教师进行新课程理念和专业水平培训。到2010年,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基本具备专科学历,新增教师基本具备本科学历;高中阶段教师中,硕士以上研究生达到一定的比例。加快信息化进程,实现特殊教育跨越式发展,以信息技术推进特殊教育的现代化。

  8、积极推进以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特殊教育教学、课程和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促进残疾学生全面和谐发展。

  9、采取多种形式,在残疾青壮年中扫除文盲;鼓励自学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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