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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科技厅关于春节前后保持正常工作秩序,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和要求的通知

湖北科技厅关于春节前后保持正常工作秩序,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和要求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和要求,为使全省科技系统广大职工既欢度一个祥和的春节,又能在春节前后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结合科技系统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证工作有条不紊。2007年是全面贯彻全国、全省科技大会精神的第一年,各市(州)、县(市、区)科技局、厅直属各单位应按照2007年全省科技工作会议的要求,在近期内认真总结2006年工作;结合各地、各单位实际,部署和安排好2007年工作,使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湖北的决定》和省政府《湖北省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所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各单位要坚决落实省纪委《关于转发中纪发[2006]31号文件的通知》(鄂纪发[2006]23号)中的十条要求,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真正把年关当作廉关过,严禁公款吃喝、收送礼金、参与赌博、公车私用等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发生,尤其是严禁各市(州)、县(市、区)科技局和直属单位以拜年名义用公款送礼或宴请厅机关工作人员。
  三、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各直属单位要逐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做到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春节前,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深入第一线,认真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防止走过场。检查对象上,以消防、供电、供气、交通工具、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部门、重点部位为主;检查内容上,以上级文件、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建立执行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建立、职工教育管理、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等为重点,确保一方平安。特别要突出抓好春节前后的交通安全、旅游安全工作,杜绝各类交通事故发生。
  四、执行保密的有关规定,各直属单位在做好春节前后各项检查和考核的同时,要将保密工作列入考核和检查的内容之一,统筹安排。春节前认真开展一次保密教育,提高工作的警惕性,杜绝泄密失密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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