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年度考评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年度考评工作试行一年来,在促进全市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不断完善功能、提高服务质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经市政府同意,从2007年起正式把该项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内容。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104号)精神,为进一步完善考评办法,经广泛征求意见,对考评办法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年度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同时,终止执行渝办发〔2006〕120号文件。
二○○七年一月二十六日
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年度考评办法
一、考评范围
(一)区县(自治县、市)政府门户网站,北部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门户网站。
(二)市政府各部门公众信息网站。
(三)市级公共服务企事业单位网站。
每年可根据情况增减考评单位名单。
二、考评原则
(一)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为主线,以服务和便民为主要内容。
(二)月度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
(三)综合评测,分类评比。
三、考评组织
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以下简称政府网站)的考评由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务公开办、市政府目标考核办)牵头组织。政府网站考评的日常工作由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管理中心承担。为规范考评工作,有关单位以网站考评的名义向被考评单位布置工作任务、召集会议或组织培训等,必须经市政府督查室同意。考评工作由月度考评、业务考评和综合考评三部分组成。
(一)月度考评。占总考评分的48%,由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管理中心根据日常管理工作的考评指标组织考评,每月公布结果和评分明细。
(二)业务考评。占总考评分的27%,由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管理中心按各单位完成《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内容保障任务分工》和《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建设与管理规范》对应的考评指标,提交业务考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