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5、对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卫生服务收入(含疫苗接种和调拨、销售收入),免征各项税收。对其取得的其他经营收入,如直接用于改善本卫生机构卫生服务条件的,经审核批准可抵扣其应纳税所得额,就其余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6、对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八)积极扶持社区服务业发展
1、对物业管理企业代有关部门收取的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维修基金、房租等收入免征营业税。
2、对劳务公司等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
3、在社区内新办的物业管理、家政服务、医疗卫生、文化服务、体育健身等服务业所得盈利,免征企业所得税1年;
(九)积极支持老、幼年服务业发展
1、对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对经县以上教育部门审批成立并取得办园许可证的托儿所、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在规定收费标准以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免征营业税。
2、对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以及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3、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
(十)大力支持民用航空业发展
在我省机场新建民用航空公司基地的,其机场飞行区(包括跑道、滑行道、停机坪、安全带、夜航灯光区)用地,场内外通讯导航设施用地、飞行区四周排水防洪设施用地,机场外道路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航空现代物流企业,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可按照税收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给予减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的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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