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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挥税收扶持作用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挥税收扶持作用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鲁地税发[2006]50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我省服务业发展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和指示精神,积极发挥地方税收的扶持作用,大力促进我省服务业发展,进一步提升服务业对地方税收的支撑作用,确保地方税收在依法治税、规范管理的前提下持续增长,现就全省地税部门促进服务业发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认清形势,更新观念,充分认识发展服务业的重要战略意义,把促进服务业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地税部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经济决定税源、管理增加税收”的治税理念,在推进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的同时,全面贯彻落实各项税收政策,积极为经济发展服务、为社会服务、为纳税人服务,在促进服务业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2005年全省地税部门组织的税收收入中服务业收入已占到47.76%。当前,我省已进入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时期,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综合实力增强越来越依赖于服务业的发展。加快发展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有利于经济结构调整,推进我省半岛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提升我省经济质量;有利于缓解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带来的城乡就业压力,促进和保持社会稳定;有利于为地方税收的可持续增长创造广阔的经济基础;有利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社会主义新山东。因此,全省各级地税部门务必认清形势,更新观念,提高认识,认真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服务业发展的指示精神,充分认识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意义,牢固树立发展意识和经济、社会全局意识,把思想统一到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大局上来,把促进服务业发展摆到地税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强化措施、整合资源、优化服务、狠抓落实,积极促进我省服务业的快速发展。
  二、整合税收政策资源,加大对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扶持力度
  (一)积极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
  1、认真落实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对物流企业引进信息管理系统、更新设备、工具等技术改造中购置国产设备的投资抵免工作,经省经贸委确认,按税收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予以抵免企业所得税。
  2、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可以由总部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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