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贯彻实施国家“十一五”期间城考指标计划及指标分解方案》的通知
(筑府发[2006]74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贵阳市贯彻实施国家“十一五”期间城考指标计划及指标分解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阳市人民政府
二OO六年九月七日
贵阳市贯彻实施国家“十一五”期间城考
指标计划及指标分解方案
为继续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市长环境目标责任制,全面贯彻实施国家环保总局“十一五”期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完成第四届市长环境目标责任书所确定的各项目标,为实施全市“十一五”环保目标和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文明城市等奠定基础。根据国家环保总局颁布实施的《“十一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以及今后全市环保工作的总体要求,决定对贵阳市执行国家“十一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进行分解落实,并制定贵阳市“十一五”期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计划,同时对第四届市长环境目标责任制单位和其环境目标进行调整与补充。
一、国家“十一五”期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的分解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 “十一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和规定,结合各有关工作部门的工作职责,依照市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规定,对国家“十一五”期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作如下分解落实(详见附表)。
二、贵阳市“十一五”期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计划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十一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实施细则》的具体规定,制定我市“十一五”期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计划(详见附表)。
三、第四届市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单位的调整和补充
根据国家“十一五”期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的要求,以及我市有关工作部门的职责,新增金阳管委会、贵阳市国资委、贵阳市统计局、贵阳市南供电局、贵阳市北供电局、贵阳市煤气公司为第四届市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责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