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强化管理,建立健全污水处理收费机制,确保小河、花溪、二桥、清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结合旧城改造和道路建设,同步建设雨污分流的管网系统,提高现有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效率。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完善清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系统,加快金阳污水处理厂、白云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新庄污水处理厂、金百污水处理厂必须在今年内开工建设,各区、县(市)纳入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的的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也要抓紧开工建设,确保到2010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提高到7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小河、花溪、二桥、清镇污水处理厂必须按照市政府限期治理任务要求安装废水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确保污水达标排放。按照国家要求,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的地区,有关部门要暂缓审批该地区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暂缓审批该地区有关国债项目和其他建设项目。
(四)大力实施农村水污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尤其是面源污染已经成为一些湖库水体的主要污染源。各区、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面源污染控制工作,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整脏治乱”行动,加大对乡镇企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的防治力度。要推广使用高效、低毒和低残留化学农药,防止不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农膜和超标灌溉带来的水污染。要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建立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基地。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必须采取排污治理措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要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推行改水改厕,禁止将污水和垃圾倒入河、湖、库、沟,要因地制宜地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制定并逐步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依法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加大取水点周围工业企业和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管力度,严防工业废水和养殖污水污染农村饮用水源。
三、强化措施,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
(一)加大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力度。按照我市建设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和推行清洁生产的相关要求,积极发展节能、降耗、减污项目,依法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设备,坚决关闭治理无望的污染企业,改造高能耗、重污染的传统产业,坚决抑制高能耗、高污染行业盲目扩张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对化工、冶金、建材、电力、煤炭、机械等行业要加大调整力度,制定清洁生产规划和技术方案,结合产品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加强技术改造,降低污染负荷。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把产业结构调整与市场配置资源更好地结合起来,注重运用市场机制解决环境问题,在环境保护领域积极推进投资多元化、产权股份化、运营市场化和服务专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