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防硫化氢等气体中毒和污水处理系统爆燃事故专项安全检查的通知


  (2)管理措施要求:一是企业要摸清自身界内存有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的场所分布情况(如塔、沟、池、釜、罐以及下水道等),并将其纳入本企业安全管理的监控重点;二是根据国家、行业及地方的相关规定和标准,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危险设备、设施内作业的操作规程,并严格贯彻执行;三是凡进入密闭的塔、沟、池、釜、罐以及下水道、污水井等危险场所作业时,必须填写安全作业操作票,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作业;四是对清淤作业和进入危险设备、设施内工作的有关人员,应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使之了解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的危害性及可能发生事故的形式,学习和掌握使用防护用品和自救、互救的科学方法和基本技能;五是除按上述措施要求外,还要执行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和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的标准和要求。

  4、污水处理站检查要求:(1)污水中是否含有易燃易爆物质,含有易燃易爆物质的污水在排入污水处理站之前是否采取有效措施,严禁易燃易爆物质排入污水处理站;(2)污水处理系统设计是否合理,隔油池在特殊情况下是否能正常发挥作用,是否存在积聚易燃易爆气体的封闭空间;(3)对有可能积聚易燃易爆气体有限空间是否采取了有效机械排风措施;(4)在存在易燃易爆泵房等房间内是否安装了易燃易爆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5)隔油池吸油操作是否制定了安全规程并确保落实;(6)在存在易燃易爆泵房等场所动火是否严格执行动火申报和开具动火证制度,并设专人监护;(7)外来务工队伍及人员监管是否到位;(8)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确保落实。

  二、检查的方法和步骤

  1、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委局,集团总公司及有关单位

  接到通知后要立即部署企业开展自查,要紧密结合本系统、本部门实际情况对企业提出具体的自查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2、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各单位要组织人员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抽查,确保落实;

  3、市安监局将组织人员对区县、委局和集团总公司及有关单位进行督查,确保此次检查取得成效;

  4、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委局,各集团公司及有关单位于8月10日前将专项安全检查情况报市安全监管局。

  三、几点要求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