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将随时关注不断产生的新的关键技术。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和政策保障。加强组织协调。在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协调下,实现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医学院校(科研院所)与基层单位、实验研究与现场研究、日常业务与科学研究相结合,根据我省疾病控制任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组织重大传染病、重大疾病、老年疾病、社区保健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科技攻关,力争突破;按规划要求,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建立与健全规划实施科学的监督评价体系和评价方法,定期评估规划执行情况,及时调整实施方案,保障规划目标如期实现。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建立卫生科技监督、评估、奖励、认证、准入、保密等规范和制度,保证卫生科技研究的健康持续发展。
(二)经费保障。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多形式的医学科技经费筹集机制,保障规划实施。增加医学科研经费和医学重点专科建设经费的投入,健全拨款制度,建立合理的投资结构,提高使用效益。省卫生厅根据规划要求,建立年度科研课题基金、名医工程研究项目基金和医学专科建设基金等专项,以及经济欠发达地区科技扶持专项经费;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立医学科研专项,配套支持上级科研项目,组织开展当地医学科学研究;各单位须继续贯彻执行将年度业务总收入的1%作为科技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医学科研和医学专科建设。同时建立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海外侨胞捐赠的筹资机制,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各种途径筹资,扩大科研经费来源,理顺相关捐资的政策,拓宽医学科研筹资渠道。各地各单位加强科研经费使用监督管理,严格按科研经费管理要求,并建立与完善科研经费使用绩效评估制度,充分发挥有限科研经费的效能。
(三)条件保障。重点实验室、医学重点(特色)专科、临床基地是医学科技的自主创新的源泉,是卫生科技的重要支撑条件。根据我省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及技术优势,重点建设应急突发检测、检验技术实验室;基因与蛋白组学技术平台;干细胞与生物工程技术平台;重点医学专科,如器官移植、微创诊治技术等临床基地,提升我省医学自主创新能力。省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我省医学专科发展,按专科建设标准,择优扶持;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启动专科建设,全省形成布局合理,各具优势的专科群,将医学专科建设成为医疗卫生技术、医学科技和医学人才培养基地,充分发挥重点(特色)专科作用,推动医学科技发展。
(四)人才保障。加快我省高层次、复合型科技人才、全科医生、公共卫生人才及科研管理人才的培养,吸引国外优秀人才,改善科技人员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营造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良好工作氛围,鼓励人尽其才、人才辈出。根据我省医学人才发展规划要求,加大名医、医疗卫生技术骨干和农村医疗卫生技术人才培养力度,培养出一批在国内外享有声誉名医、名专家,同时注重全省卫生技术队伍人才整体素质提高,为我省医学科技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