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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的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的意见
(渝府发〔2007〕20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了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在重庆推进国家级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建设,大力培育汽车及零部件出口企业,经研究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贯彻实施。

  一、建设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的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充分利用国际汽车产业大调整、大转移的战略机遇,立足和发展重庆汽车工业现有基础,面向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依托国内国际两种资源,结合实施《重庆市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培育壮大外向型汽车及零部件制造企业,努力提高我市汽车工业技术水平和国际化程度。

  (二)工作目标。力争在2010年实现汽车及零部件出口货值10亿美元。初步形成自主品牌整车出口具有一定实力、一批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进入全球供应链、海外营销网络比较完善的汽车及零部件出口格局。

  二、建设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的工作重点

  (一)坚持自主开发与技术引进相结合,大力提升重庆汽车工业技术创新能力。重点支持数码模技术、以发动机为核心的底盘技术和关键总成技术的自主研发,提高消化、吸收、再创新和集成创新能力,积聚进入国际市场的核心技术。加大CNG、LNG天然气汽车技术开发力度,巩固燃气汽车技术在国内的竞争优势地位,加快形成较为完善的天然气汽车产业链。开展混合动力电动汽车的研究,培育新的竞争优势,提高汽车、摩托车试验检测能力,在汽车及零部件制造领域建成一批国家级和市级技术中心。

  (二)在汽车及零部件制造企业实施国际标准,推行先进的质量控制体系和符合国际惯例的供应链管理。鼓励和推动企业通过与汽车及零部件出口相关的国际标准和资质认证。全面提升汽车及零部件出口产品在环保、节能、安全和产品可靠性等方面的技术水平。

  (三)统筹规划,分类指导,选择一批重点企业,着重解决进入国际市场的难点问题。整车企业以拥有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出口为主,提高针对国际市场特点进行产品开发的能力,开展进入国际市场的技术认证和包括商标在内的知识产权注册,在海外建立生产线或设立销售服务网点,进行品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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