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春节前认真组织开展爱国卫生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
(淄政办发电〔2007〕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2007年春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巩固我市国家卫生城市成果,使全市人民在整洁优美的环境中欢度佳节,经研究决定,自2月1日至2月15日在全市开展“创优美卫生环境,过健康文明春节”爱国卫生集中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开展全市环境卫生清洁活动。组织动员全市人民,集中开展环境卫生清理活动。在城区对各办公区、生活区、居民小区、住宅楼内外卫生等进行治理,清除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搭乱建,清理杂物、垃圾。在农村要巩固农村爱国卫生专项整治活动成果,动员组织村民打扫院内外、房前屋后卫生,治理“三堆”,净化生活环境。
(二)开展市容市貌整治工作。重点对城乡主次干道两侧、高速公路沿线、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点)、城区背街小巷及卫生死角进行清理,彻底清除各类垃圾和白色污染。做好影响市容市貌的占道经营、马路摊点、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不规范广告牌等的清理工作。各类专业保洁队伍节前及节日期间要加大清扫保洁频率,提高保洁质量,保持良好的市容市貌。
(三)抓好“窗口”单位卫生,树立良好形象。春节期间游人多、客流量大,车站、宾馆、饭店、景点、商场(店)等“窗口”单位要加大清扫保洁力度,保持经常性清洁卫生。要加强集贸市场内外卫生管理,落实保洁制度,做到分类经营,文明经商,保持市场内干净整洁。
(四)强化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和传染病防治工作。要加大执法力度,组织对饮食服务行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抓好宾馆、饭店、商场、集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强化卫生安全意识。加强疫病防治工作,严格疫情报告制度,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活动方式及监督管理
按照“以块为主”的原则,由各区县、高新区分别组织开展集中整治。活动期间,由市爱卫办负责,实行日调度制度,并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区县、高新区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对整改不力的区县及时下发督办通知单,突出问题一查到底,并在全市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