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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决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决定
(宁政发[2007]9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2006年,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构建和谐宁夏,紧紧抓住发展第一要务,在国家质检总局的领导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切实履行进出口检验检疫职能,不断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一年来,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坚持把促进扩大出口作为首要工作,积极开展促进食品、扩大农产品出口,全年共有21类60多个品种的食品、农产品出口到44个国家和地区,创汇1.18亿美元,出口首次突破亿美元的大关,成为宁夏外贸新的增长点;全年检验检疫出入境货物8.7亿美元,同比递增近70%,积极促进外贸转变增长;已完成质量体系评审230多家,促使出口企业基础管理和质量控制水平循序提高;重点开展了防治“禽流感”疫情和维护经济安全的预警工作,为宁夏进口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30万美元;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电子转单率达100%;着力推进电子监管和“绿色通道”工程的推广应用工作,实现了“有效监管”和“快速通关”的目标;为河东机场航空口岸开通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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