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区域销售工作的通知
(津安监管危字[2007]2号)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供销社及有关单位:
为做好2007年度烟花爆竹市场供应工作,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监管,确保国家及人民财产安全,营造祥和喜庆的节日气氛,依据《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55号令)、《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的要求,确保我市烟花爆竹的经营安全,经研究决定,我市今年烟花爆竹批发仍继续延用区域销售方式,各零售摊点按区域划分,到下述相关烟花爆竹批发单位进货,不得跨区域进货,烟花爆竹批发单位不得跨区域批发,现将零售摊点进货单位名单公布如下:
市内六区:市供销社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东丽区:东丽区副食品公司
北辰区:北辰区糖烟酒副食品公司
津南区:津南区华泰商贸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