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用人机制,创新人事管理制度,充分调动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的积极性。落实聘用制度。对进入基层公益性推广机构的人员实行聘用制度,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择优聘用的方式,按照公布岗位、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岗前公示等程序,选拔有真才实学的专业技术人员进入推广队伍。人员的进、管、出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办理。建立岗位目标管理制度。在核定的编制内,根据区域产业特点和履行公益性职能的需要,科学设定专业技术岗位,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健全考评制度。健全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年度考评和任期考评制度,完善科学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对一线农技人员的考核,要由县(市、区)业务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农业生产代表三方共同进行,特别要注重听取服务区农户的意见。改革分配制度。将农业技术人员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挂钩,落实对县以下农业技术人员的工资待遇倾斜政策,基层农技人员在聘任期间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要按省和所在地政府有关规定缴纳。落实继续教育制度。制订农技人员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通过短期培训、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鉴定,推动农技人员知识更新。
六、培育多元化农业技术服务组织
大力培育各类社会化农业技术服务组织,发展多元化农技推广服务。放活经营性服务。积极稳妥地将国家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中承担的农资供应、动物疾病诊疗和畜禽阉割、饲料和兽药渔药销售以及产后加工、营销等经营性服务分离出来,按市场化方式运作。鼓励其他经济实体依法进入农业技术服务行业和领域,采取独资、合资、合作、项目融资等方式,参与基层经营性推广服务实体的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培育多元化农技服务组织。各地要制定优惠政策,积极支持农业科研单位、涉农院校、涉农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中介组织等参与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结合构建新型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实际,大力培育农民技术员,逐步健全村级动物协防员和农业技术员“两员”农技推广队伍,实现推广形式多样化、推广内容全程化。支持并加强农业科技示范场和科技进村服务站建设,积极探索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与农业科技示范场、科技进村服务站等多元化服务组织的有效衔接方式,努力构建并完善以县乡公益性推广机构为主导的基层农技推广网络,以更好地为农民提供全方位服务。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发挥作用的桥梁和纽带,是新型农技推广体系的基础。要把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发展壮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的作用。积极探索对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服务实行分类管理的办法,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的管理,规范各类经营性服务组织的行为。
七、确保履行公益性职能所需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