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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三、积极引进海内外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

  (七)实施人才引进国际化战略,大力吸纳海外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面向海外招聘具有跨学科知识、跨行业经验和国际眼光的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充分利用我省良好的经济发展形势和产业发展基础,积极参与国际人才市场竞争,采取海外组团招聘、网上招聘等多种形式,吸引海外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尤其是优秀的创业创新人才团队来苏发展。

  (八)实施“江苏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设立“江苏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专项资金”,引导和支持各地引进海内外特别是海外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围绕我省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以企业为主体、项目为载体,每年从海内外引进100名左右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并根据其创业创新的发展情况,择优给予持续资助,以进一步增强对海内外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的吸引力,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的活力。

  (九)不断完善人才引进工作机制。破除一切束缚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发展的禁锢,简化人才引进工作程序,推进政府职能由管理为主向服务为主转变。充分发挥人才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主渠道作用,采用环境引才、项目引才、事业引才、感情引才、高薪引才等多种方式,拓宽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加快建立海外留学人员信息网络,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留学归国人员项目资助、创业创新、子女入学等各项扶持政策,使江苏成为海外留学人员归国创业创新的热土。

  四、努力营造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

  (十)加强政策配套和集成支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制定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专项政策措施,从财税、金融、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给予支持,加强各个部门之间政策的配套衔接,整合资源,形成支持合力。在省级财政支持的基础上,各地也应给予相应的配套支持,政府主导的创业风险投资基金、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以及省市有关部门的产业化项目要向创业创新人才倾斜。把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的培养、引进工作与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实施结合起来,以项目为载体、以公共财政为引导,加强对创业创新人才的培育。

  (十一)加强人才服务体系建设。各地要着力加强以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为主的人才服务体系建设,注重对创业创新人才的辅导,做好提升创业创新能力培训工作,加强创业创新人才之间的交流与沟通,组织境内外的科技合作与交流等活动,为培育创业创新人才提供专业化、特色化、个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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