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开展救护车配置情况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各三级医院:
为贯彻落实好2008年奥运会紧急医疗救援与医疗服务城市运行纲要,做好奥运会紧急医疗救援和医疗服务的准备工作,摸清我市现有救护车的配置情况,决定开展全市救护车配置情况的普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此次普查的范围包括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一、二、三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院(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急救机构、卫生防疫机构、血液机构、学校厂矿医务室和门诊部等。
二、各医疗卫生机构填写《北京市医疗机构配置救护车统计表》,统计表可从网上下载,下载方法:
1、登陆北京卫生信息网(http://www.bjhb.gov.cn)
2、在“公告栏”中查找《关于开展救护车配置情况普查工作的通知》,点击进入,下载附件即可。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如实填写,不能瞒报、漏报,缺项、漏项,保证表格填写的准确性。
三、各区县卫生局负责通知辖区内除三级医院外的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并收集汇总统计表后,于2007年1月29日前报市卫生局医政处。
四、各三级医院填写表格后,于1月22日前直接报市卫生局医政处。
联系人:龚文涛
联系电话:83970636 传真:83970631
电子邮件:gongwt@bjhb.gov.cn
附:北京市医疗卫生机构配置救护车统计表
填报单位名称(章): 机构等级: 等 级 床位数: 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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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品牌型号 │发证日期 │号牌号码 │救护号码 │购车价格 │资金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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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京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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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京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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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京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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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京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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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京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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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 │京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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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 │京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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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 │京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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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 │京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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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 │京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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