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市、区(县)疾控中心按照职责分工,对人禽流感的病例、接触染疫动物的人员加强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开展疫点消毒,追踪确定接触者,开展医学观察。
(5)市、区(县)疾控中心按职责分工、组织专业人员开展人禽流感的实验室监测和检测。
(6)强化健康教育工作,扩大健康热线服务,增加求助内容;对重点人群举办有针对性的预防禽流感的知识和技能讲座;配合政府的行政社会动员,大规模启动人际社会动员。
分级控制措施实行分级递进原则,进一级则涵盖前一级的各项措施。
四、保障
(一)组织保障
市卫生局建立人禽流感防治防病领导小组和专家咨询小组,对禽流感的预防控制技术决策提供参考。各区(县)建立相应组织。
发生第一、二级疫情时,由市卫生局向市政府提出建议,成立市级协调部门,负责人禽流感防治工作的指挥和协调。
(二)技术保障
市卫生局组织、建立人畜共患病检测实验室,建立检测方法,制备检测用品,实验室应符合有关生物安全要求,配备专人负责,并选择技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技术人员担任检测工作。
(三)物资保障
市卫生局提出应急预防性药物(金刚烷胺、金刚乙胺、达菲等)、抗病毒治疗和对症治疗药品、消杀药械、检测试剂等储备目录,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发改委、市经委等部门负责落实。各部门按照职责做好有关器械、车辆、物资的储备。
(四)科研保障
市科委组织开展人禽流感预防和控制应急研究工作,对禽流感的流行趋势,诊断手段,控制措施,信息整合,协调机制,人才、技术和物资准备等开展研究。
(五)经费保障
市财政局安排防疫物资专项经费,用于保障疾病预防控制所需药物、医疗器械、消毒药械、应急物资、健康教育等相关费用。
附件:
1.人禽流感监测技术方案
2.动物间禽流感疫情发生后卫生系统预防控制技术方案
3.人禽流感疫情的预防控制技术方案
4.人禽流感流行病学调查方案
5.禽流感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和处理原则
6.人禽流感病例分类及处置要求
7.
人禽流感诊疗方案(2005版修订版)
8.禽流感消毒技术方案
9.接触禽流感病、死禽或人禽流感病例人员的防护原则
10.人禽流感病例实验室检测工作要求
11.人禽流感病例标本运送工作要求
12.上海市防治人禽流感健康教育工作指南
附件1:
人禽流感监测技术方案
为掌握本市禽流感疫情动态,做到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落实有效的控制措施,按照本市人禽流感“分级控制,分级处置”的工作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常态情况下监测
在常态情况下开展的监测包括:症状与病例监测和暴露人员监测。
(一)症状与病例监测
1.监测点
在本市流感监测点中确定31家医疗机构为人禽流感监测点。
2.监测方法和内容
(1)监测点医院设专人负责收集就诊病例中发热病例总数、发热门诊就诊病例数、发热门诊就诊病例中伴有肺部炎症的病例数、有禽接触史并伴有流感样症状或肺部炎症的病例数以及本院不明原因呼吸道疾病死亡病例数,于次日上午10:00-10:30向医院所在地的区(县)疾控中心报告。
(2)发热门诊医生对就诊的有流感样症状的病人作临床检查的同时,要按照《
人禽流感诊疗方案(2005版修订版)》(见附件7)进行流行病学史询问,并按照附件6《人禽流感病例分类及处置要求》对发现的病例进行处置。
(3)发现就诊病例中有属禽类职业史或发病前有病、死禽接触史的流感样或肺炎病例,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呼吸道疾病死亡病例,要按照《
人禽流感诊疗方案(2005版修订版)》、《关于下发〈上海市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方案〉(2006年修订版)的通知》(沪卫疾控[2006]2号)中规定的不明原因肺炎和不明原因呼吸道疾病死亡病例监测报告工作流程向所在地区(县)疾控中心报告,对区(县)专家组和医院会诊确认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呼吸道疾病死亡病例做好网络直报。
(4)各区、县区(县)疾控中心汇总监测点资料后每天10:30-11:00向市疾控中心报告。
(二)暴露人员监测
1.监测点
由市疾控中心根据市农委提供的规模化禽类养殖场名单,选取9个规模饲养养殖场作为涉禽职业暴露人群监测点。
2.监测方法和内容
禽类规模化养殖场监测点指定专人每日负责收集从业人员中有流感样或肺炎症状的人数,并在次日上午10:00-10:30向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报告。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汇总数据后于11:00-11:30向所在地区(县)疾控中心报告,区(县)疾控中心汇总后在14:00以前向市疾控中心报告。
(三)禽流感病原学监测
各区(县)疾控中心按照《上海市人禽流感病原学监测方案》(沪卫疾控〔2006〕5号)的要求,负责采集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涉禽人员(本文中所指涉禽人员:特指在禽场、禽散养户、野禽栖息地、宠物市场和饲养户及有关屠宰、经营单位等直接从事饲养、观察研究、捕捉、装运、贩卖、宰杀、加工病(死)禽的人员,在农贸市场内特指那些直接从事贩卖、宰杀活禽或病(死)禽的人员,为涉禽职业暴露人群,简称涉禽人员)流感样或肺炎病例、重症肺炎病例、不明原因呼吸道疾病死亡病例的鼻咽拭子、咽漱液及血标本,送市疾控中心进行禽流感核酸、抗原和抗体检测。
(四)监测数据分析
市疾控中心定期对本市人禽流感监测资料进行综合分析,了解本市发热病例总数、发热门诊就诊病例数、发热门诊就诊病例中伴有肺部炎症的病例数、有禽接触史并伴有流感样症状或肺部炎症的病例数以及不明原因呼吸道疾病死亡病例数等动态变化情况,并将分析结果上报市卫生局。
二、第四级疫情状态下的监测
在第四级疫情状态下开展的监测包括:症状与病例监测、暴露人员监测和一般人群抗体监测。
(一)症状与病例监测
1.监测点
在常态下设置人禽流感监测点基础上增加31家医疗机构为人禽流感监测点。
2.监测方法和内容
监测内容、方法和报告程序不变。
(二)暴露人员监测
1.监测点
由市疾控中心根据市农委提供的规模化禽类养殖场名单,以养殖场较多的区(县)和与外省交界的区(县)为重点,选取18个规模化养殖场作为涉禽职业暴露人群监测点。
2.监测方法和内容
监测内容、方法和报告程序不变。
(三)一般人群抗体禽流感病原学监测
各区(县)疾控中心按照《上海市人禽流感病原学监测方案》(沪卫疾控〔2006〕5号)的的要求,负责采集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涉禽人员流感样或肺炎病例、重症肺炎病例、不明原因呼吸道疾病死亡病例的鼻咽拭子、咽漱液及血标本,送市疾控中心进行禽流感病毒核酸、抗原和抗体检测。
(四)监测数据分析
市疾控中心定期对本市人禽流感监测资料进行综合分析,了解本市发热病例总数、发热门诊就诊病例数、发热门诊就诊病例中伴有肺部炎症的病例数、有禽接触史并伴有流感样症状或肺部炎症的病例数以及不明原因呼吸道疾病死亡病例数等动态变化情况和健康人群、职业人群免疫水平状况,并将分析结果上报市卫生局。
三、第三级疫情状态下的监测
第三级疫情状态下,扩大第四级疫情状态下症状和病例监测、暴露人员监测的范围,增加对禽流感疫点人群和动物的禽流感病原学和血清学监测。
(一)症状与病例监测
监测点由第四级疫情时的62家医疗机构扩大为设置发热门诊的所有160家医疗机构和部分设置呼吸专科的医疗机构。监测内容和方法不变。监测报告实施“零报告”制度。
(二)暴露人员监测
监测点由第四级疫情的18个规模养殖场扩大到本市所有规模禽类养殖场。监测内容和方法不变。监测实施“每日报告”制度。
(三)禽流感病原学和血清学监测
1.监测对象
本市发生禽流感的疫点上的疫情相关人员为监测对象。
2.监测方法和内容
(1)禽流感疫点所在区(县)疾控中心负责采集疫点的病、死禽类密切接触者的血标本,开展禽流感病毒核酸、抗原和抗体的检测。密切接触者的判定标准见《禽流感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和处理原则》(附件5)。
(2)对疫点的病、死禽类密切接触者中有流感样症状者,进一步采集鼻咽拭子、咽漱液及血等标本,开展甲型流感及H5亚型禽流感病毒核酸、抗原和抗体的检测。
(3)市疾控中心负责对区(县)疾控中心检测呈阳性结果或对结果有疑问、或虽呈阴性结果但临床仍不能排除人禽流感的标本进行复检和确认。
(4)必要时市疾控中心采集疫区的动物血标本和粪便标本,进行禽流感病毒核酸检测和血清抗体检测。
(四)监测数据分析
市疾控中心负责汇总全市的人禽流感监测数据,定期进行综合分析,掌握本市人禽流感可能的发生发展趋势,估计人禽流感疫情形势,提出防治工作建议并上报市卫生局。
四、第二级及第一级疫情
第二级及第一级疫情时,扩大第三级疫情状态下症状和病例监测、暴露人员监测范围,开展对禽流感疫点人群和动物的禽流感病原学和血清学监测。增加对人禽流感病人的密切接触者的禽流感病原学和血清学监测。
(一)症状与病例监测
监测点扩大为本市所有的综合性医疗机构。监测内容和方法不变,实施“每日报告”制度。
(二)暴露人员监测
监测点扩大为本市所有涉禽单位(含家禽养殖、屠宰、加工、活禽交易市场)和道口,监测内容和方法不变,实施“每日报告”制度。
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要制定疫情收集、报告工作制度,明确专人负责。
(三)病原和血清学监测
1.监测对象
本市发生禽流感的疫点和人禽流感疑似、临床诊断和确诊病人的密切接触者为监测对象。
2、监测方法和内容
(1)区(县)疾控中心按照《禽流感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和处理原则》(附件5),采集禽流感疫点上疫情相关人员和/或人禽流感疑似、临床诊断和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的血标本,进行甲型流感及A/H5抗体的检测。对具有流感样症状者进一步采集鼻咽拭子标本,开展甲型流感及A/H5亚型禽流感的检测。
(2)市疾控中心对疑似、临床诊断和确诊人禽流感病例密切接触者中有流感样症状者的鼻咽拭子等标本进行禽流感病毒核酸、抗原和抗体检测。同时,市疾控中心负责对区(县)疾控中心检测呈阳性结果或对结果有疑问、或虽呈阴性结果但临床仍不能排除人禽流感的标本进行复检和确认。
五、网络直报
在任何疫情级别状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人员,如果发现人禽流感医学观察病例、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确诊病例时,应立即电话报告所在区(县)疾控中心,对人禽流感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确诊病例必须按照《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做好网络直报。
附:
(1)医院发热病例就诊情况日报表
(2)区(县)医院发热病例就诊情况汇总表
(3)上海市医院发热病例就诊情况汇总表
(4)养殖场从业人员流感样病例登记表录入界面
(5)人禽流感症状和病例监测报告流程图
(6)人禽流感病原学和血清学监测流程图
表1 医院发热病例就诊情况日报表
┌────┬────┬────────┬────────┬───────┬─────────┬────────────┬─┐
│发热病例│发热门诊│发热门诊就诊病例│有禽接触史并伴有│有禽接触史并伴│来自疫区并伴有流感│有其他接触史并伴有流感样│ │
│ 总数 │就诊病例│中伴肺部炎症的病│流感样症状的病例│ 有 │ 样 │ 症状或肺部炎症的病例数 │备│
│ (1) │数 │ 例数 │ 数 │肺部炎症的病例│症状或肺部炎症的病│ (7) │注│
│ │(2) │ (3) │ (4) │ 数 │ 例数 │ │ │
│ │ │ │ │ (5) │ (6) │ │(8│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请与每日10:00至10:30填写该报表后传真至所在区(县)疾控中心
报告人: 报告单位: 报告时间:
表2 区(县)医院发热病例就诊情况汇总表
报告单位:区(县)疾控中心
┌────┬───┬─────┬────────┬───────┬──────┬────────┬─────────┬──┐
│报告单位│发热病│ 发热门诊 │发热门诊就诊病例│有禽接触史并伴│有禽接触史并│来自疫区并伴有流│有其他接触史并伴有│ │
│ (1) │ 例 │就诊病例数│ 中 │ 有 │ 伴有 │ 感样 │流感样症状或肺部炎│备注│
│ │ 总数 │ (3) │伴有肺部炎症的病│流感样症状的病│肺部炎症的病│症状或肺部炎症的│ 症的病例数 │(9) │
│ │ (2) │ │ 例数 │ 例数 │ 例数 │ 病例数 │ (8) │ │
│ │ │ │ (4) │ (5) │ (6) │ (7)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注:请与每日10:30至11:00填写该报表后传真至所在上海市疾控中心
报告人: 报告单位: 报告时间:
表3 上海市医院发热病例就诊情况汇总表
报告单位:上海市疾控中心
┌────┬───┬────┬────────┬───────┬──────┬─────────┬─────────┬──┐
│报告单位│发热病│发热门诊│发热门诊就诊者中│有禽接触史并伴│有禽接触史并│来自疫区并伴有流感│有其他接触史并伴有│ │
│ │ 例 │就诊病例│伴有肺部炎症的病│ 有 │伴有肺部炎症│ 样 │流感样症状或肺部炎│备注│
│ (1) │ 总数 │ 数 │ 例数 │流感样症状的病│ 的病例数 │症状或肺部炎症的病│ 症的病例数 │ │
│ │ (2) │ (3) │ (4) │ 例数 │ (6) │ 例数 │ (8) │(9) │
│ │ │ │ │ (5) │ │ (7)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注:请与每日11:00至11:30填写该报表后传真至所在上海市卫生局应急办。
报告人: 报告单位: 报告时间:
4.养殖场从业人员流感样病例登记表录入界面(略)
5.人禽流感症状和病例监测报告流程图(略)
6.人禽流感病原学和血清学监测流程图(略)
附件2
动物间禽流感疫情发生后卫生系统预防控制技术方案
根据卫生部要求,各级卫生部门一旦获得动物疫情信息,要立即与农业部门做到“三同时”,即同时到达现场、同时开展调查、同时进行疫情处理。
各区(县)疾控中心在接到本区(县)畜牧兽疫站疑似或确诊禽流感的报告后,应组织人员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按照本方案对疫情涉及人员开展疫情控制工作,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消毒和动物扑杀人员个人防护技术指导等工作,并将密切接触者、疫点范围内饲养人员、动物扑杀人员一般医学观察结果和处置情况报告市疾控中心。
一、疫情报告
区(县)疾控中心接到疑似或确诊动物禽流感疫情的通报,经初步核实后,应立即电话报告市疾控中心,报告内容包括:养殖场名称、地点、死亡禽类数量及种类、养殖场工作人员人数和名单等。
二、疫情核实与流行病学调查
(一)疫情核实。各区(县)疾控中心接到区(县)畜牧兽疫站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赶赴现场核实疫情。
(二)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对接触病死禽类动物的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并通知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
三、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和采集标本
(一)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观察内容包括:每日2次体温测量、询问有无发热、咳嗽、全身酸痛等流感样症状。观察期限为病死禽类动物扑杀后7天。医学观察期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每日2次将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结果报告所在区(县)疾控中心。区(县)疾控中心每日上午10:00时和下午15:00时将医学观察结果报告市疾控中心。
(二)采集标本。对密切接触者在实施医学观察的第一天,采集其血标本,每人采集5ml。对每起禽流感疫情的密切接触者采样人数不低于20人,若密切接触者人数不足20人,则增加密切接触者的家庭成员。对出现流感样症状的密切接触者加采鼻咽拭子或咽漱液标本。所有标本应在2小时内送市疾控中心进行禽流感检测。
四、密切注意疫点周围人群流感样发病动态
(一)对疫点周围3公里范围内所有病死禽的密切接触者,实施医学观察,限制其活动范围在疫点周围3公里之内,但不限制其活动。观察其每日有无发热等流感样症状。观察期限为病死禽类动物扑杀后7天。医学观察由接触者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组织实施,并将每日观察结果汇总后报所在地区(县)疾控中心,区(县)疾控中心每日下午14:00时前报市疾控中心。
(二)对疫点所在镇(街道)和周围地区加强流感样病例发病动态监测,密切注意疫情变化。距疫点最近的区(县)级综合性医院应选择症状较重的流感样病例及住院的肺炎病例(特别是儿童病例)20例病例采集鼻咽拭子、咽漱液和血标本(每人5ml),送市疾控中心进行禽流感病原学和血清学检测。
五、加强消毒、个人防护技术指导
区(县)疾控中心按照工作方案、消毒技术规范对实施消毒疫点的工作人员给予技术指导。对疫点周围3公里范围内扑杀禽类动物人员的个人防护提出技术要求和技术指导。
附件3
人禽流感疫情的预防控制技术方案
人禽流感病例的预防和控制工作由市疾控中心和相关区(县)疾控中心负责,其中发生医学观察病例时,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由报告病例医院所在地的区(县)疾控中心负责,并及时将调查情况报市疾控中心;发生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确诊病例时,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由市疾控中心会同医院所在地和疫情发生地的区(县)疾控中心负责。
一、疫情报告
各区(县)疾控中心在接到或发现人禽流感的医学观察病例、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确诊病例后,应立即电话报告市疾控中心,报告内容包括:病例姓名、性别、年龄、家庭/居住地址、工作单位、主要临床症状体征、流行病学史、发病时间与地点、目前已采取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