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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关于做好2007年上海市中小学生寒假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青少年保护委员会、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上海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做好2007年上海市中小学生寒假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文明办、教育局、青保委、团委、少工委、妇联,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教育处:

  2007年度中小学生寒假将至,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和《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施意见》(沪委〔2004〕11号)的精神,切实推进本市未成年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让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健康、愉快、有益”的寒假,现将今年本市中小学生(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下同)寒假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精心安排寒假工作

  寒假是中小学生调节身心、拓展知识、锻炼能力的良好时机。各区县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规定,紧紧把握学校、家庭、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阵地和教育资源,充分运用已经形成的有效机制和部门之间的合作,进一步完善以社区为依托、以家庭为保障的青少年课外活动工作机制,共同营造全社会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要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在广大中小学生中树立符合和谐社会建设要求的价值观念、道德规范,弘扬民族精神和尊重生命的理念,倡导现代文明行为、健康生活方式,提升文化品位,提高中小学生道德鉴别判断能力。要做到学生假期生活有人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有人指导、学生外出活动有安全保障。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对寒假工作的正确引导,引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生活,制定一份寒假活动计划表,认真落实,学会休闲、学会健体、学会劳动、学会做人。要切实做好学校和社区资源的开放工作,鼓励教师和街道、居委干部积极参与和指导学生的寒假活动。

  上海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德育实训基地将利用寒假举行名师向社会“开放日”活动,展示名师风采,为广大中小学教师提供实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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