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进一步深化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建立对素质教育的良好导向
19.继续改革和完善考试及招生录取制度。实行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入初中,加大中考改革力度,规范中考招生秩序,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有关规定。按照有利于高等学校选拔新生、有利于中学推进素质教育的原则组织推行高考改革,逐步解决偏科和忽视德育、体育、文艺、劳动技能培养等问题。
20.建立科学的素质教育评价机制。完善以素质教育理念为核心的综合评价体系建设,并逐步将其作为评价学校质量和学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把素质教育实施情况作为评估办学质量的中心环节,纳入教育督导内容,实行学生成长记录。加强对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拓展就业渠道,改革社会用人制度,转变用人观念。建立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教学质量监测评估系统,指导教学。各级政府不得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升学率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的唯一标准。
21.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继续加强学业水平考试的调研和论证,逐步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维护考试的客观性、公正性、有效性和严肃性,努力减轻学生的考试负担。普通高中要向高等学校提供高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作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
六、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协调发展,努力规范办学行为,为实施素质教育创造条件
22.实施素质教育,必须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培养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推进教育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之间以及各类教育之间均衡协调发展,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先决条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是
《义务教育法》修订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地要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23.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重点抓好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建设。各地要制订和完善本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要求,建立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教学质量检测评估和教学指导。把对薄弱学校改造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城市教育费附加要优先用于薄弱学校的改造。继续抓好危房改造工程,限期消除D级危房,建立校舍改造的长效机制。对农村边远山区、交通不便地区要适当保留小学和教学点,方便群众,原则上不再减少学校和教学点。充分发挥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网的作用,建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网,大力提高教育技术手段的现代化水平和教育信息化程度。依托省教育电视台建立教育教学交流平台,组织优秀课例、教例开发,建设教育资源库,为广大中小学校服务,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